东源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河源市东源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试点项目设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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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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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GDYL-20221028(招标文件编号:GDYL-20221028)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河源市东源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试点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联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C1栋二十六层2606号办 公室
中标(成交)金额:72.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仕安、吴彩娟、李青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8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源市东源县建设一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源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A-6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62-3899667 15113448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河源市东源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试点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联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C1栋二十六层2606号办 公室
中标(成交)金额:72.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联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22年度河源市东源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试点项目设计 | 东源县蓝口镇礤下、培群、榄子围三个村,灌溉范围包括礤下、培群、榄子围和老埔场四个村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 1)若中标,承诺咨询成果必须为通过法定程序评审、修改、公示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为最终成果。 2)若中标,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并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和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中标,承诺在合同执行期内,若该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发生调整,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完成,否则愿意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 6、知识产权 1)所有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采购人、成交人可以在本项目使用该方案。 2)供应商保证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3)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采购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成交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7、其他要求 1)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2)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实地勘察,以获取编制方案所需的资料;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3)成交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和采购人交付编制成果,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 4)合同生效后,成交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5)若成交人未按规定时间交付编制成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若成交人服务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 7)争端的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若中标,承诺咨询成果必须为通过法定程序评审、修改、公示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为最终成果。 2)若中标,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最终成果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并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和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中标,承诺在合同执行期内,若该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发生调整,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完成,否则愿意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 6、知识产权 1)所有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采购人、成交人可以在本项目使用该方案。 2)供应商保证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3)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采购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成交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7、其他要求 1)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2)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实地勘察,以获取编制方案所需的资料;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3)成交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和采购人交付编制成果,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 4)合同生效后,成交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双倍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5)若成交人未按规定时间交付编制成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若成交人服务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 7)争端的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 接到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后30天内完成 | (1)全部设计图纸一式七份; (2)设计成果电子文档一份。 (3)所有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内容和深度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仕安、吴彩娟、李青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8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源市东源县建设一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源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A-6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62-3899667 15113448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