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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或现场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P20221108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项目内容为任千户村八米路东排渠、大于村市场东侧排渠的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3年04月01前完成。(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A、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B、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2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或现场方式
方式:网络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账号:77100078801800000461。(3)汇款后,请将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汇款信息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ianjinzhongyan@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为有效。】现场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朝阳花园三期底商118室(芦汉路南段拆迁办公室旁)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朝阳花园三期底商118室(芦汉路南段拆迁办公室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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