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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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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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Y2022110701
项目名称: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响应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以邮寄形式送达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
2、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3、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ndyzbdl@163.com),邮件主题“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确认+报名单位名称”,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未到现场的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与响应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不需要密封)。
5、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东北新闻网上予以发布,供应商在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Y2022110701
项目名称: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响应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以邮寄形式送达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
2、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3、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ndyzbdl@163.com),邮件主题“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确认+报名单位名称”,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未到现场的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与响应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不需要密封)。
5、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东北新闻网上予以发布,供应商在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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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