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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FW-2022-073
项目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涵盖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工程);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2、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内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三迪世纪新城北门向西100米门面房2楼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采购文件谢绝邮寄;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地址:凤翔县城雍兴路中段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三迪世纪新城北门向西100米门面房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9日
相关附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11月2日集体技术要求(最新)(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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