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GZJZ20221107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2.460162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
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永兴村全村风水
塘护栏改造工程;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邮箱:179327574@qq. com,联系人:罗先生,联系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合社。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合社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兴中路139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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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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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793275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晴旭街1号505房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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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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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793275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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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t 2一L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
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合社现对
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改造工程拖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GZ.JZ20221107001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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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兴中路139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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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晴旭街1号505房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合社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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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兴中路139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永兴村
四、项目概况: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包含拆除原有铸铁栏杆、新建镀锌管栏杆等
。工程概算总投资核定为235.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02.46万元,其他费用22.10万
元.预备费11.23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包含拆除原有铸铁栏杆、新建镀锌管
栏杆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2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
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六、资金来源:自篝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_ll_月_10_日00_时_00_分至2022年ll_月
30日9_时30_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_11_月_10_曰00_时_00_分;
截止时间:2022年_11_月30日_9_时30_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1月30日9时_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
5、响应广州市防疫相关要求,投标人优先选择邮寄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
该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快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谨慎充分考虑
快件到达时间,可提前1-2天到达)。
注:(①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视为默认所有开标结果。
(②邮寄信息: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13号之一四楼。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担保。
八、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
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
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件获取
注:(①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
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②本项目只接受已投标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⑧按相关防疫要求,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按以下方式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1)邮件获取(邮箱:179327574@aa.com,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申话:189983
6332)
(2)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须加羔公章或申子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扦书(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
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
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招标公告中附件二《投标登记申请表》(须按《投标登记申请表》中所要求填写信
息与加盖相关印章)。
()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一经在邮件发送.视为发售给
投标人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
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
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
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
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
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
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申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申子证书.纸质证书作
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申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
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今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1206号).
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拖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
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拖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
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
件处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
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
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
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
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
被责爷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
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固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兴中路139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sjz.cn/)和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
充,在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
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
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
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
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
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手投标
时不一致的;
8.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招标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_ll_月9_日
附件一:
;段示人声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永兴经济联合社:
本公司就参加永兴村全村风水塘护栏改造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
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
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
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
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
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
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
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
〕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
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
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
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
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
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
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
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
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
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
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
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
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
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
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
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
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
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十二、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
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十三、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
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
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对拖工范围内绿色拖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
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邈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
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手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
(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四、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
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如核实存在上述第十一条
及第十二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
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10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标段号 |
投标人名称
(企业编号) | | 被授权人 | | 联系电话及
电子邮箱 |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安全员 | |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 | 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招标人意见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