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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森林公安局办案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就鹤峰县森林公安局办案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8— 054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森林公安局办案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货物清单及要求:鹤峰县森林公安局办案区信息化建设系统一套,具体数量、参数见第三章招标产品清单、技术要求和项目要求。
2、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必须与鹤峰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兼容,保持办案区信息化建设系统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按照要求完成本地、县、州的相关业务无缝对接联网、正常运行后,由中标人申请、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实施,业务数据须确保系统兼容、无缝对接,并作为验收的必要条件。
2、项目预算:83.2195万元。
3、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合同金额95%,余款5%验收合格满半年后7日内付清(均不计息)。
5、送货地点:鹤峰县森林公安局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有此次采购经营范围,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承诺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2、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法人、法人代表);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在网站查询为准。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超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领取
(一)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文件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3》);
2、招标公告第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密封)。
4、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5》)。
(二)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9:00至9:30。
(三)递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以上文件递交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十、投标保证金。
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县专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人
鹤峰县森林公安局                向先生        18372597592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周先生  
传真/电话 0718—5290619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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