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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成交结果公告(招标编号:驻自水磋商<2022>1001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包件1:工程施工:
中标人:驻马店市黄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50.05万元
标段(包)<002>包件2:工程监理:
中标人: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18万元
二、其他:
本次公告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 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委派本单位人员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逾期或不按规定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路东北侧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5759717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5759717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驻自水磋商<2022>1001号
三、磋商公告发布信息: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 布。
四、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翡翠街交叉口向北200米驻马店市豫中投资有限公 司二楼会议室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结果如下:
包件1(工程施工)
成交供应商名称:驻马店市黄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3500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万零伍佰元整。
施工工期: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级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项目负责人:任富贵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31334526
技术负责人:黄永涛,职称:工程师,证书编号:C16029160900002。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泰山路519号
包件2(工程监理)
成交供应商名称: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1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壹仟捌佰元整。
服务期: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级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杨雷斌
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证书编号:2210033712
供应商地址:驻马店市纬一路与乐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市水利局综合办公楼) 八、磋商小组成员:李立群、陈燕、胡俊华(业主评委)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委派本单位人员按照《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或不按规 定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路东北侧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翡翠街交叉口向北200米
电 话:0396-2610958
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驻自水磋商<2022>1001号
包件1(工程施工)
采购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二年十月
采购代理项目部人员组成
一、项目负责人
姓名: 袁向东 (岗位证号:FLA4535619090204)二、其他技术人员
姓名: 樊珑 (岗位证号:4101001023000198)姓名: 孙平 (岗位证号:HGE8887519090203)姓名: 陈永定 (岗位证号: 162617510242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项目建设要求............................................................4 一、 项目说明..............................................................4 二、 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4 三、 施工范围及工期........................................................4 四、 工程款支付............................................................4 五、 项目建设要求..........................................................4 六、 工程的竣工验收........................................................5 七、 工程建设标准..........................................................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一、 说 明.................................................................9 二、 采购文件.............................................................11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11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3 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13 六、 磋 商................................................................13 七、 确定成交供应商.......................................................15 八、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17 九、 合同授予.............................................................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2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24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0 第六章 施工图纸(另册提供)...................................................7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76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驻自水磋商<2022>1001号
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取 水口进口启闭平台增高,②取水口道路及山坡修复,③尾水渠新增桥梁,④控制台处理,⑤控制室及管 理用房附属工程等。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采购。
5.包件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1(工程施工);包件2(工程监理)。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级行业现行相关标准;7.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90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
8.采购范围:
包件1(工程施工):工程清单表、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材料、设备、施工等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清 单表、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答疑纪要为准。
包件2(工程监理):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9.采购最高限价:包件1(工程施工)351.78万元;包件2(工程监理)4.3万元。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包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包件1(工程施工)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
2.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社 保证明;
2.3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出具社保证明;
2.4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包件2(工程监理)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响应时,实行信用承诺制,只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信用 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十、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须提交上述“1”和“4”项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若 核实其存在虚假承诺、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11月30日08:00至2022年12月6日18:00,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3.方式:供应商凭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 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进行现场报名,或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将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75971763@qq.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将在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该投标单位邮箱中。(注:资格条件最终审查以开标时的审查为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翡翠街交叉口向北200米驻马店市豫中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

3.方式:本项目使用现场开评标方式,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路东北侧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翡翠街交叉口向北200米
电 话:0396-2610958
3
第二章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确山县
3.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施工范围及工期
1.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移交。
四、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无;
2.付款方式:共三次支付,详见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五、项目建设要求
1.施工设备进入工地时间:合同签署后5日内。
2.按照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国家有关标准施工。
3.材料设备的采购、竣工验收,按双方订立的有关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本工程项目部所有人员为响应文件中配备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不称职的施工管 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
5.成交供应商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施工手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6.成交供应商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协调、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
7.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监理人的检查, 向采购人、监理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
8.工程施工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含技术要求说明和设计修改通 知单)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如有修改,应取得采购人和工程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对修改的内 容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绘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9.施工现场的电源、水源及其他外部条件由采购人协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
六、工程的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1.相关设备、材料等检验合格证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检验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5.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6.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办理有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移交手续。
七、工程建设标准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以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为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2015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
(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GB/T15773-2008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
(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L401-2007
(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SL721-2015
(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9-2017
(9)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 DL/T5274
(10)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16版
……
2.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集等以上规范 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1.工程技术要求
(1)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 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3) 工程材料要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采购人名称: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驻自水磋商<2022>1001号
2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3磋商报价及费用: 本次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磋商废止。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 等文件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完毕。
4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5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送达指定地点。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7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评定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予以排序。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9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及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成

6
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0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 □要求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元整 ; 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转账形式: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于开标时间前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存至指定账户,不 得以现金提交,逾期到账的磋商保证金不予受理。(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 保证金收款人户名: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置地大道支行 账号:41050174283900000223 不要求
11履约保证金:中标额的5%(转账或保函)。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完毕。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2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3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 项目建设要求。
14成交供应商可以以采购合同为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
15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期 结 束 后 60 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官网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如有异常、依法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将查询 结果存档。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 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17质疑和投诉: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 10 条。
18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公章
19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可编辑格式)。
20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其他装订方式。响应文件应用A4 纸编写。
21密封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袋内,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7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2响应文件递交: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3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信誉资料原件的递交: 不需要。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荣誉等资料可以附在响应文件中。
24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25评审: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 22、23、24、25、26 条 。
26解释: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 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 充通知就同一内容地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 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工程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施工单位。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响应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最高限价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响应时,实行信用承诺制,只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 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7)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若核实其存在虚假承诺、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4.2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社 保证明;
4.4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出具社保证明;
4.5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6
9
磋商开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查询结果存档。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 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4.7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4.8 其他证明文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且为本次采购所必要的)。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4.6除外)。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关联企业参加磋商
8.1
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8.2
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 时参与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磋商同时被拒绝。
8.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特别说明
9.1 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9.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
9.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4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10.质疑和投诉
1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
10
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相关询问和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时提 出。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0.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中 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 查、答复和处理。
11.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 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采购文件
12.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项目建设要求
(3) 供应商须知
(4) 合同条款
(5) 工程量清单
(6) 施工图纸(另册提供)
(7) 响应文件格式
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则需延长磋商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等可以相应延 长),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13.2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采购文 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磋商时不予认可。
13.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 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 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要求
11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 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标准、商务要求和响应文件 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4.2
供应商须结合项目特点用文字并结合图片说明主要工作内容的有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质量管理措施,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缺项。
14.3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文件格式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 改内容。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5.2
关于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 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6.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二、 响应书附录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五、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六、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七、 技术方案
八、 证明文件
九、 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十、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 完全履行止。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
12
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 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 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 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磋商报价
18.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万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即:保留到百元。报价为人工、设备材料、机械、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规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应包括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 全部采购活动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8.2 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
18.3
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清单表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清单表填报单价及合价,招投标阶段未 详细列出具体工程量及技术要求的均列入暂估价办理,不得对提供的工程清单表内容进行修改及调整,否 则按废标处理。
18.4 投标初次总报价应与已标价的工程清单表金额保持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18.5
报价文件应包括: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单价汇总表、工程单价计算表、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材 料用量及费用汇总表等,编制计费有关依据、标准及价格信息可参考《工程清单表及控制价编制说明》内 容。
19.磋商保证金
19.1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关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并将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 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4)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6)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7) 供应商影响或干预磋商活动的。
(8) 供应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
未按第三章21条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1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3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0.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 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21.开启
21.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
21.2 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的。
(2)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
(3) 一个供应商不只提交一套响应文件的。
六、磋商
22.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 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23.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
磋商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磋商小组 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 应。
23.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3.2.1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和采购文件第三章4.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3.2.2
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 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 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磋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 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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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 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工程质量、工期、技术方案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5) 已标价的工程清单表封面未加盖本单位造价人员印章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及造价人
员印章的。
(6) 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 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
(8) 未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9)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
购文件要求的。
(10)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修
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1)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
应采购文件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3.2.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实时告知其理由。
23.3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5)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6)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7)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4.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
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不得
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5.磋商
25.1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
25.2
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
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
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
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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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本次磋商进行 2
轮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 报价(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二次报价只支持报总价,不支持分项明细,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磋商小组,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
25.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或候选供应商 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6.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6.1
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6.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27.成交原则
27.1
本次磋商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7.2
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性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 生。
28.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29.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29.1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及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 通。
29.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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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30.采购代理机构宣布磋商终止的权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30.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0.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 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7
八、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5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30分,售后 服务7分,采购人意见3分。按供应商须知第27项的规定排列成交资格。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 留小数2位。
(二)评分标准一览表
序号 评分 内容 满分评分标准
1投标 报价 15分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3.竞争性磋商小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评审价。 4.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 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5%×100
2技术 部分45分 1.承担本合同施工管理任务的团队健全,除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外,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人员名单、提供岗 位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有1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注: 1.第2、3、4各项满分10分,内容缺项为0分,不缺项可根据响应文件详细程度及可行 性酌情赋分,具体说明如下: ① 一般(1-3分):主要施工内容、质管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基本符合工程需要;② 合格(4-7分):施工内容完整、质管措施合理、安全保障有力; ③ 优秀(8- 10分):施工内容完整、质管措施先进科学、工程及员工安全保障切实有力。2.单个评审因素确定为不合格的,评委应由注明理由和依据,并由磋商小组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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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 部分 30分1.企业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取水类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项得6分,本项最 多得1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即可)) 2.企业信用:具备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等级,AAA级为9分,AA级为6分,A级为3分。(须提 供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企业荣誉: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一级(部级)得6分,二级(省级)得 3分,三级(市级)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荣誉证书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截 图) 4.企业管理能力: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得 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注:以上均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售后 服务7分承诺对所提供工程施工内容的售后服务,包括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等,评分区间 如下: 1.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 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2-4分范围内打分。 2.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 不到位的处理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5-7分范围内打分。 3.缺项得0分。
5采购 人意 见3分 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整体水平等划分 为3个档次:一般得1分、较好得2分、优秀得3分,由采购人代表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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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的计算: 磋商小组成员评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其他分 评标总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合计总分/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注: 1.以上评分项需提供的各类证书或证明材料等的原件扫描件须附于响应文件内,否则不得分。 2.相关证明必须按要求提供,不提供、提供不完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3.本办法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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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授予
31.签订合同
31.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 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 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1.2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 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31.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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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制定

23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清单表、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材料、设备、施工等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清单表、施工图纸内容和施 工答疑纪要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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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 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 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 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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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址: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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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
详见(GF—2017—0201)对应部分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图纸会审、经发包人同意确认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许可内用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无。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县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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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等必须满足设计及国 家、地方、行业等规范要求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以设计文件为准。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 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 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会审后的全套工程施工图纸(不包含设计、施工等标准图集及相关规范)。
发包人最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 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6.2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 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 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1.6.3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 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按投标文件承诺拟派往 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资格及岗位证书、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以及发包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开 工前7日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当月25日报下月计划及当月完成情况;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7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性承诺;
28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该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6.6 图纸的有关要求
(1)承包人只能从监理人处获取图纸;发包人应首先将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图纸送达监理人;经监理 人审核后,再发给承包人。
(2)除第1.6.6(1)规定的渠道外,承包人从任何其他渠道获得图纸并实施的行为,应由承包人自 行承担责任。承包人从监理人处获得的图纸没有发包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不得施工,否则施工的所有费 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确认的设计调整造成工程项目或数量变化,承包人须接受并实施完成。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0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 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工程项目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承包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监理人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方。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 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 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 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开通至施工场地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29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 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承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交予他人使用,工程结束或本工程使用完毕后10天内交还发包人。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享有署名权和修改权,发包人享有著作权。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双方根据施工图纸确认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不含施工过程中 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工程量差异据实调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 发包人
2.1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 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 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30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负责工程施工期间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 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 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预计开工日期7天前,发包人协调承包人配合完成。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2.4.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 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 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2.4.4 逾期提供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31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根据施工内容向发包人提供所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的施工内容的竣工图、交工资料等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四套及电子版一套,竣工图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10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对现场施工的统一管理、安排和要求,同意并履行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相关管 理规定,由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
2)按照规定、约定或者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计划(规划)、方案、报表和其他 资料。
3)按时参加与工程施工、管理、监管、审批等有关的会议,完善资料和档案管理。
4)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 其费用。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 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 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包人应避免因自身施工行为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引起的 各类损害,并承担相应费用,造成损害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负责与项目施工有关水利、市政(园林)、交通、供电、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以及其他建设工 程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
7)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保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妥善处理合同履行或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与第三方的各种纠纷,并承担民事、行政等责任,在相关 事件责任确定、纠纷解决前,发包人有权暂停相应款项的支付,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形象,发包 人同时有权直接垫付相关款项,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发包人垫付后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9)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前做好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如有损坏承包方 负责恢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如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按价赔偿。当损失或破坏是 由第三方原因造成时,由承包人自行向有关责任人追偿。但追偿的过程及结果不应影响承包人对这类损失 或破坏进行整改的进度及质量。
32
10)承包人需按有关规定要求签订并遵守项目廉政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
11)按发包人指令筹备、迎接各种检查,因此发生的物料、人工、机械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且
承包人不得提出误工索赔。
12)承包人同意并履行发包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考核办法等。
13)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为包括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提供劳动保护,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
定及时支付民工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克扣。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发包人的责任(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为
理由延期支付民工劳动报酬。若因承包人未按时支付民工劳动报酬,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直接支付民工劳
动 报 酬,并 以 代 付 款 金 额 的 20%
扣罚承包人违约金,代付的劳动报酬及违约金将从承包人工程计量款中扣除,发包人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签订后,视为发包人已获承包人授权代其直接支付民工劳动报酬。
14)承包人应按规定办理夜间连续施工,安全生产以及噪声、扬尘管控、环保监督等手续费用均包含
在合同价款和承包人报价内,不再单独计费。
16)施工期间如有外部阻挠,承包人负责协调并承担费用。
17)承包人负责甲供材的保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8)承包人从发包人指定的施工用水、用电部位上安装计量表、配电箱及管线并承担相应费用(含水
电线路损耗)。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预存费由承包人缴纳并承担。
19)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办理项目施工、验收、规划、备案等相关手续,相关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中标项目经理应保证每周至少五天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每缺席 1
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累计缺席达到 20 天或连续 5
33
天缺席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 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带班应严格遵守《建筑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规定。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要求承包人更换 项目经理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擅自离场1天,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擅自离场累计达到 20 天或连续擅自离场 5
天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 担。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原项目经理如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承包人应撤销其更换决定,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如投标项目经理(或原项目经理)客观上已经无法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 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 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 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照发包方要求更换的时间每延误一天缴纳违约金1000元,且监理人有权通知该项目经理停止工作,并指示 暂时停止施工。按照通用条款 7.8.2 款【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处理。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 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 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 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 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5 其他要求:上述违约金在当期支付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14 天内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及联系方式,并提交以上人员的岗位、注册执业资格证 书,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超出要求时间未予以更换的,逾期 3 天以内的,承包人每日支付每人次违约金 500 元;逾期 3
34
天以上的,增加:除每逾期一日支付每人次违约金500元外,监理人书面通知该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 止施工。按照通用条款 7.8.2 款【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处理。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月累计不超过 5
天的,应报监理人(总监)同意;月累计超过 5
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承包人 应指定有经验的人员代行其职,该人员用具备相应职责的资格能力,且提前 7
天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原管理人员如能继续履职的,发包人责令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承包人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如原管理人员客观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的管理人 员,承包人应支付本合同总价 2%的违 约金。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技术负责人应保证每周至少五天在施工现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每缺席 1
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缺席达到 20 天或连续 5
天缺席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 3%的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擅自离场≤3
天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每人天 500 元;擅自离场〉3
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管理人员,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由此增加 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3.6 其他要求
(1)承包人人员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保证常驻现场,项目经 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开现场。
(3)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承诺按建质<2008>91
号文件的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相关规定的 人数。
(4)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事先同意,投入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如确属需要,承包人应选派在资历和能 力等方面高于其前任的人员报请监理人审核,并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替换。
(5)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撤换,承包人应在 14 天内选派在资历和能力等方面不低于其前任的替代人员,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予以更换:1)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
2)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
3)不遵守合同文件的约定和要求。上述违约罚金在结算审计时扣除。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35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任何工程实施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将违法分包人驱除出施工现 场,并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承包人对违法分包人已施工部分的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期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 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需向招标人交纳工程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退还(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承包双方另行协商)。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被取消中标 资格。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 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国家及地方规定、本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国家及地方规定、本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统一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
职 务:  ;
36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
4.3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 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 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 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 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4.4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确定的权 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 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 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
(2)无;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工程。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在自检确定隐蔽条件后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要明确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地点,并 附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验收结果,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未书面确 认的,视为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也不得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
37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 技术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 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 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涉。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组织实施行进行监 督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承包人应立即无条件整改,否则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 的违约金。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安全保卫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并按要求办妥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证件,建立门卫制度。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达到国家、省以及驻马店市政府规定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并按照驻马店市水利局《驻马店市水利 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系统2021-
2022年冬季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报价包干使用 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按照施工进度拨付,在承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 7 日内拨付。
现场各类安全文明施工、防尘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达到河南省、驻马店市相关规定,费用已包含在合同 价款中,具体费用参照河南省或驻马店市关于此方面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足额向承包人支付,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 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 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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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14天(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
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按意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不因施工 组织设计的修改增加费用。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3.2开工通知
发包人或监理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 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 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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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 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 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双方进一步约定:
(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对进的 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执行。因非发包人、设计人员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 划进度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如果发包人提供切实证据,证明承包人按专用条款7.5款支付给发包人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不足以 弥补因承包人逾期竣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另行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来弥补实际损失。由于承 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导致监理延期服务,延期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农忙季节影响,保证农忙季节施工人员不减员。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本合同总价的6%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2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温度等,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多年的统计资料,以20年一遇的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 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认定。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双方进一步约定: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按以上标准奖励;发包人如未要求但承包人自行提前竣工时,承包人应当承 担合同期内的工程照管责任,并且不得要求发包人给予任何奖励或者补偿等。
8. 材料与设备
8.2 材料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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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混凝土材料等);主要设备(如有),承包人在批量采购之前应将拟购材料 的生产厂家、规格、性能指标、检查报告等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时报送相关材料、设 备的样品,并对样品封存,经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的视为不合格产品 且不拨付该部分工程款。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选用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要求,承包人应另行选择 供货厂家,重新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如果承包人重新选择的材料的质量仍无法达到发包人或监理人的 要求,发包人有权指定厂家,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负,增加的费用不调整。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为发包方、监理方等提供的办公用房并配置相应办公设施及设 备,具体配置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 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包括新结构、新材 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检测 的费用,对此类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 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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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工程发生变更时,工程量依据变更图纸、资料及现场签证资料,工程量并入结算工程量中,设计变更及 现场签证应先经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后由监理单位报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才有效,发包人书面 确认后承包人方可施工,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仅有监理单位审核意见承包人施工的,该部分费用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在依照变更调整施工,并在变更事项发生十四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增减工程量以工 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在收到合格资料后十四日内对变更事项及工程量 进行核实、计算,
存在问题的返回承包人修改,达成一致的返回承包人,最终变更造价在工程竣工决算时以建设单位委托 的审核机构认定为准另行结算。属于变更减少的结算,承包人必须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理人和发 包人,否则以监理人和发包人核减结算为准,不再与承包人核对。发包人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 起十四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确认时,不能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承包人可敦促发包人尽快确认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如果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综合单价,但因发包人要求出现材料变更的,则在原综合单价基础 上只调整材差,且调差部分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如果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综合单价时,应 遵循以下的规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 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 发包人同意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 缺项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 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同意后调整。
5)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图纸为准;若主材料描述与施工图不一样,仅对清单项目主材料进行调价,综合单价中的其他价格不调整,以投标报价时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 费用为准。
上述单价确定办法也适用于本项目现场签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等。
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应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确认方才生效。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承包人方可施工,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仅有监理单位审核意见承包人施工的,该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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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工程量依据变更图纸、资料及现场签证资料,并入结算工程量中。承包人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十四个工 作日内,将工程量签证单报送给监理和发包人,监理和发包人在收到资料后十四日内对变更事项及工程量 进行核实、计算,存在问题返回承包人修改,达成一致的返回承包人。属于变更减少的结算,承包人必须 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否则以监理人和发包人核减结算为准,不再与承包人核对。发 包人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确认时,不能视为变更工程价款
报告已被确认,承包人可敦促发包人尽快确认。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0.7 暂估价
招投标阶段未详细列出具体工程量及技术要求的均列入暂估价办理,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 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在施工前由发包人确定施工方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核价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由承包方实施,结算时以确认 的价格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额系发包人的备用金,由发包人掌握使用,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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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 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 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 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混凝土的材料价格在正常施工期间与《驻马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二季度发布价涨跌幅超过±5%时,对超出部分进行增减调整,优惠幅度按投标报价与《驻马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二季度发布价的优 惠比例执行。人工价格按照施工期间发布的平均价格指数与豫建标定<2020>23号文的差异进行增减调整,不 再优惠。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采用的合同形式为:第(1)种,单价合同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变动。混凝土的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与《驻马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二季度发 布价涨跌幅在±5%以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混凝土的材料价格在正常施工期间与《驻马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二季度发布价涨跌幅在±5%以外 的部分进行增减调整,另计取税金,优惠幅度按投标报价与《驻马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二季度发布 价的优惠比例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
3、其他价格方式:无。
12.2 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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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承包人应于达到形象进度节点后向监理人报送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 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7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达到形象进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 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 参加复核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7
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不能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承包人应督促监 理人尽快复核。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计量:
1)无工程量报告或工程量报告资料不完整的;
2)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
3)工程量计算不符合相关计算规则的;
4)隐蔽工程未经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
5)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的;
6)未按有关质量检查规范办法进行检查,未填写相应工程质量检查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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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缺少应有的试验检测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材料未按规定进行实验,并未被确 认为合格的;
8)合同外项目费用未按发包人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补充计量资料未经审批的。
9)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未经发包人确认的。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是。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节点支付比例
第一次支付所有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相关竣工验收资料,30日内付到结算总价款的85%
第二次支付工程经竣工结算审计后,30日内付到经审计结算总价款的97%
第三次支付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无质量异议后,30日内付到经审计结算总价款的100%

每 次 付 款 前 承 包 人 需 提 供 合 法 合 规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 发 票 抬 头 为 : (合同签订时确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 的不含税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申请单 7 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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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须保留有效的现场图文等工程资料后有权自行验 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1)承包人对工程进行自验,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承包人自验合格后,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报告,监理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14
天内完成初验审查,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进行完善和整改,承包人在完成 监理通知的全部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报告。(3)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 收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核完毕,并组织相关单 位完成竣工验收。(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 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完成后按照程序重新进行 验收。(5)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组织进行移交,承包人做好配合工作。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 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 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6)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 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 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承包人应提供竣工图 4 套、交工资料 4 套。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支付。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支付。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视为工期延误,按照7.5.2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执行。
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 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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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 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照建设单位管理审批程序执行,以发包人、承包人签字认可的实际时间为准。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 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 28
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不能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不能自发包人收到承 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发包方审核实际进度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贰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能视为发 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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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天内完成支付。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2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 结算价款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无。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 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无。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无质量异议后,连同质保金在内甲方在30日内向乙方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100%(即:结 清全部结算总价款)。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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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以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为由停工,工期顺延。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 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费用不增加。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费用不增加。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 商。
(7)其他: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3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无瑕疵履行:承包人提供的服务、产品或者实施的工程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改进、更
换、返工等责任;2)支付违约金、罚金、罚款: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3)赔偿损失: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
(含合同履行后发包人可以获得的利益);4)发包人主张的其他方式。
(1)若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
金,该转包(分包)工程不予计量,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而误期、产生质量问题或者发生纠纷
的,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违反约定采购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由承包人负责更换和返工,因此误期或出现
质量事故或隐患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本工程施工。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就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部分进行重建或修复至符合标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重
建或修复,重建或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凡存在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发包人有权从工
程款中扣除相应工程的款项。
50
(4)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及临时设施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要求立即改正,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延误工期的,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分割承包人的
合同工程直至解除合同,分割工程的单价及总价以实际发生的为准且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因此给发包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未恰当履行缺陷修复和保修责任的,由发包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
此而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修复费用 30% 的违约金。
(7)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无法继续履行、实质上已经停止履行或者明确表示不履行)的,发包人
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8)因承包人的违约致使本合同承包人根本目的或者阶段性目的不能实现,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 合同。在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承包人送达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2个工作日 内停止相关工作,并在
15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完成有关现场工作和相关资料的交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相应违约金从合同金额中扣除。承包人拒不停止相关工作并进行交接的,每日向发包人支付合同签 约总价1‰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将其强行驱离出场。
(9)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或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 延。
(10)承包人违反工程款(包括预付款、各项措施费用等)专款专用约定的,除支付因此而导致的误期等赔 偿责任外,还应按挪用款金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
(11)承包人人员违反合同文件承诺和约定的,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3.2 条、第 3.3 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
若承包人不能及时解决,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赔、补偿款项并直接支付给事故受害 方,承包人不持任何异议。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每次扣罚合同总价款
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
(13)承包人不得随意暂停施工,或者以暂停施工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施加压力获取不当利益。承包人暂 停施工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的,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予延长,复工及赶工等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若承包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4)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未能将所有的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临时设施拆除并清运完 毕,否则视为工期延误,按照7.5.2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执行。
51
(15)承包人不得因与发包人的索赔问题、工程款结算问题,以及承包人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或者 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退场,影响发包人对工程的接受和运营。
(16)承包人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廉政责任等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责 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有权按上述罚款、罚金等额对承包人课以违约金,性质及情 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赔偿发包人各方面损失并支付 5%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 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承担。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变更7天前通知所有当事人。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相关规定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后2天内。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按过错比例承担,第三方过错的由获得赔偿的一方承担,没有获得方的,双方共同承担。其他事项的约定:无。
52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争议小组做出决定后立即执行。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 给他人。如果承包人转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工
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对任何工程实施分包。
21.2
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21.3 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音标准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1.4
承包人应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如出现拖欠农民 工工资现象,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如果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21.5 承包人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若在工程建设中有违规行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人 员。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被更换人员。
21.6
工程建设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处罚均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再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承包 人未缴纳,发包人可以从工程价款中扣除,同时还将扣除承包人等额的违约金。
21.7
如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56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 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不能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如果承包人提出顺延工期申请,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确认时间为 28 天。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能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21.8 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1.9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有利于发包人的承诺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1.10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竣工结算后应 提供全额发票)。
21.11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 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 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21.11.1 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驻马店市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3
21.11.2
工程竣工后,经工程所在清欠办公室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
21.12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围挡和临时建筑应严格按照施工所在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执行,在合同执行 期间出现破损需及时修补。以上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
21.13
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已考虑在工程期间内发生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办公和食宿、交通 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1.14
承包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土方开挖及外运的政策和费用,并合理报价,此项费用单价中标后不调整。22.总承包服务费: / 。
23.施工配合费 / 。
24.措施项目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25.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
54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2: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设备一览表
55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56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57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 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 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 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8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 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 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59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

60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

附件6:
61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62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63
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 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64
附件9: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 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 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 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65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 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 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 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 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 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 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66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 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 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月日
67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68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69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
小计:

70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投资估算总表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费设备费独立费用合计 (或暂估价)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324.69 324.69
启闭机平台增高26.00 26.00
道路及山坡修复 其中:其他工程第3项“钢爬梯”暂估价2.6 万元。87.71 87.71
尾水渠新增桥梁87.00 87.00
控制室平台处理8.00 8.00
控制室及管理房附属工程 其中其他部分暂估价:围墙及大门8万元,钢爬梯3万元,总干渠1#桥桥面混凝土硬化2 万元,电站尾水桥护栏及大门柱修复2万元。115.98 115.98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8.12 8.12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0.00 0.00
壹至伍部分合计332.80 0.00 0.00 332.80
预备费9.98
基本预备费3%9.98
环境及水保部分投资9.00
环境保护5.00
水土保持4.00
工程投资合计3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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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投资估算表
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或暂估价(万元)
(2)(3)(4)(5)(6)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启闭机平台增高
道路及山坡修复
(一)喷锚支护
1 边坡岩石开挖m3150.00
2 石渣弃运150.00
3 砂浆锚杆125.00
4 喷混凝土m3227.45
5 挂网钢筋制作安装T4.25
6 PVC排水管钻孔m100.00
7 PVC排水管制作安装m100.00
8 伸缩缝m220.50
9 钢模板制作、安拆m242.00
10 撒草籽m2228.00
(二)台阶
1 人工土方开挖m3100.00
2 土方回填m360.00
3 C25砼台阶m343.45
4 防滑钢筋制作安装T1.50
5 钢模板制作、安拆362.11
6 砂浆锚杆8.00
(三)C25砼道路
1 1#路
岩石开挖100.00
(2)路基土方回填150.00
(3)C25砼挡墙m361.60
(4)水泥土基层75.00
(5)C25砼路面75.00
(6)木模板制作、安拆m2225.00
(7)沥青灌缝m12.00
2 2#路
路基岩石开挖m3100.00
(2)路基土方回填m350.00
(3)水泥土基层165.00
(4)C25砼路面165.00
(5)钢模板制作、安拆m219.80
(6)沥青灌缝m30.00
(四)取水口竖井前格宾护坡
1 C25砼基础及压顶m333.50
2 砂浆锚杆100.00
3 格宾护坡(厚230mm)589.51
4 土工布铺设589.51
5 砂石反滤层117.90
(五)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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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绿化
场地平整200.00
(2)红叶石楠(地径5cm,冠幅 1.2m)50.00
(3)撒草籽200.00
2护栏m143.00
3钢爬梯万元
4M10浆砌砖13.15
尾水渠新增桥梁
控制室平台处理
控制室及管理房附属工程
挡土墙(长170m)
1土方开挖m3200.00
2土方回填m3100.00
3C25砼挡墙374.00
4木模板制作、安拆m2408.00
5排水孔85.00
6伸缩缝37.40
(二)排水沟(长180m)
1土方开挖100.00
2土方回填50.00
3C25砼排水沟m350.40
4C25钢筋砼盖板预制及安 装7.20
5木模板制作、安拆180.00
6伸缩缝m277.04
场地硬化(3016平方米)
1场地平整 3016.00
2素上夯实m3603.20
3C25砼路面(180mm厚)m23016.00
4沥青灌缝m1119.00
其他
1围墙及大门万元
2钢爬梯万元
3总干渠1#桥桥面混凝土硬 化万元
4电站尾水桥护栏及大门柱 修复万元
临时工程
其他临时工程万元2.50%
独立费用
1建管费万元0.00%
2监理费万元0.00%
3勘测设计费万元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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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万元)
1—、启闭机平台增高26.00
2二、道路及山坡修复中:其他工程第3项“钢爬梯”2.60
3三、尾水渠新增桥梁87.00
4四、控制室平台处理8.00
5五、控制室及管理房附属工程中其他部分
61.围墙及大门甲方自定8.00
72.钢爬梯甲方自定3.00
83.总干渠1#桥桥面混凝土硬化甲方自定2.00
94.电站尾水桥护栏及大门柱修复甲方自定2.00
10环境保护5.00
11水土保持4.00

74
第六章施工图纸(另册提供)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释: 《响应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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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竞 争 性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76
目 录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79 二、 响应书附录...........................................................81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2 四、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83 五、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84 六、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85 七、 技术方案.............................................................85 八、 证明文件.............................................................86 九、 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89 十、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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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致:______(采购人名称):
_______(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1份:
1.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2. 响应书附录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6.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 技术方案
8. 证明文件
9. 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工程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 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 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 其真实、合法、有效。
2) 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3) 一旦我方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 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诺质量达到 标准。
4) 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 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5)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 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6) 我方保证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7) 我方理解并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 议。
78
8) 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3.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9) 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3.3项所述情况,同意磋商小组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并自愿接 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0)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19.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11)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 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2)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5)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79
二、响应书附录
项目名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响应范围
供应商施工资质(专业及等级)
工 期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证书编号
投标总报价(万元)(小写)¥: 人民币(大写):
响应文件有效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总报价金额单位以万元计,保留两位小数。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80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81
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委托人应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带二维码的官网查询结果
为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82
五、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采购人):
我方已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了磋商保证金。我公司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金,我方对此无异议。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磋商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 银行转账回单及单位基本户证明等书面证明

83
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不得对提供的工程项目名称、单位、数量
等内容进行修改及调整。
七、技术方案
1.供应商须有效说明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组织机构设
置及管理人员配备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情况等。
2.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 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84
八、证明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2.本企业基本情况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格式见附表)
3.供应商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资料
85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86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姓名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注册编号或证 号专业备注

承诺:一旦我公司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 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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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______(采购人):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市场环境,维护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 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 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 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 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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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 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 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9
最终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金额单位:元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大写):

注:
1.本次为最终报价,报价精确到百元,如中标,各单项工程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在与最终总报价保持一致 的条件下调整到位,但不得高于初次报价;
2.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不附在响应文件中,只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做最终报价时使用。
90
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驻自水磋商<2022>1001号
包件2(工程监理)
采购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二年十月
采购代理项目部人员组成
三、项目负责人
姓名: 袁向东 (岗位证号:FLA4535619090204)四、其他技术人员
姓名: 樊珑 (岗位证号:4101001023000198)姓名: 孙平 (岗位证号:HGE8887519090203)姓名: 陈永定 (岗位证号: 162617510242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采购需求.................................................................4 一、 技术需求...............................................................4 二、 商务要求...............................................................4 三、 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一、 说 明..................................................................8 二、 采购文件..............................................................10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10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2 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12 六、 磋 商.................................................................12 七、 确定成交供应商........................................................14 八、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16 九、 合同授予..............................................................18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19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20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22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2 第六章 施工图纸(另册提供)....................................................3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8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9
第八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八、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驻自水磋商<2022>1001号
1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 取水口进口启闭平台增高,②取水口道路及山坡修复,③尾水渠新增桥梁,④控制台处理,⑤控制室及 管理用房附属工程等。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采购。
15.包件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1(工程施工);包件2(工程监理)。
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级行业现行相关标准;17.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90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
18.采购范围:
包件1(工程施工):工程清单表、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材料、设备、施工等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清 单表、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答疑纪要为准。
包件2(工程监理):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19.采购最高限价:包件1(工程施工)351.78万元;包件2(工程监理)4.3万元。2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包件。
九、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包件1(工程施工)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
2.5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社 保证明;
2.7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出具社保证明;
2.8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包件2(工程监理)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3.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8.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响应时,实行信用承诺制,只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信用 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十、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须提交上述“1”和“4”项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若 核实其存在虚假承诺、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
4.时间:2022年11月30日08:00至2022年12月6日18:00,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6.方式:供应商凭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 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进行现场报名,或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将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75971763@qq.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将在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该投标单位邮箱中。(注:资格条件最终审查以开标时的审查为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
4.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翡翠街交叉口向北200米驻马店市豫中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

6.方式:本项目使用现场开评标方式,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
3.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递交截止时间。
4.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路东北侧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翡翠街交叉口向北200米
电 话:0396-2610958
3
第九章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包件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1(工程施工);包件2(工程监理)
项目(包件)介绍:本包件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监理服务。
一、技术需求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商务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二)通用条件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期限及地点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个 工作日。合同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 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量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资料后30日内一次性结清。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4
第十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 采购人名称: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驻自水磋商<2022>1001号 采购最高限价:详见公告
2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3磋商报价及费用: 本次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磋商废止。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包件代理服务费2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 代理机构支付完毕。
4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5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送达指定地点。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7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评定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予以排序。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9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及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成

5
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0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 □要求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 壹仟元整 ; 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转账形式: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于开标时间前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存至指定账户,不 得以现金提交,逾期到账的磋商保证金不予受理。(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 保证金收款人户名: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置地大道支行 账号:41050174283900000223 不要求
1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12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3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 商务要求。
14成交供应商可以以采购合同为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
15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期 结 束 后 60 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官网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如有异常、依法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将查询 结果存档。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 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17质疑和投诉: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 10 条。
18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公章
19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可编辑格式)。
20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其他装订方式。响应文件应用A4 纸编写。
21密封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袋内,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6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2响应文件递交: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3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信誉资料原件的递交: 不需要。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荣誉等资料可以附在响应文件中。
24评审方式:书面评审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评审。
25评审: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 22、23、24、25、26 条 。
26解释: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 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 充通知就同一内容地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 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
十、说明
32.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工程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
33.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监理单位。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相关服务”系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即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7“响应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4.采购最高限价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5.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响应时,实行信用承诺制,只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 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8)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9)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10)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1)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2)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14)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若核实其存在虚假承诺、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4.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
4.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4
8
磋商开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查询结果存档。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 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4.5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4.6 其他证明文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且为本次采购所必要的)。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4.4除外)。
36.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7.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38.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39.关联企业参加磋商
8.1
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8.2
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 时参与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磋商同时被拒绝。
8.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0.特别说明
9.1 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9.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
9.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4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41.质疑和投诉
1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
9
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相关询问和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时提 出。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0.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中 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 查、答复和处理。
42.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 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十一、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8) 竞争性磋商公告
(9) 采购需求
(10) 供应商须知
(11) 合同条款
(12) 工程量清单
(13) 施工图纸(另册提供)
(14) 技术标准和要求
(15) 响应文件格式
4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则需延长磋商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等可以相应延 长),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13.2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采购文 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磋商时不予认可。
13.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 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 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十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10
45.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 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标准、商务要求和响应文件 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4.2
供应商须结合项目特点用文字并结合图片编制本工程的监理大纲,主要工作内容有质量控制措施、进度 控制措施、工程费用控制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监理的主要方式、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措施、项目机构仪器、设备等物资配备等,技术方案构成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缺项。
14.3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文件格式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 改内容。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46.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5.2
关于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 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47.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二、 响应书附录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五、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六、 技术方案
七、 证明文件
八、 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九、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8.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 完全履行止。
11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 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 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 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 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9.磋商报价
18.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最终报价保留到百位。磋商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 务费、交通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的总和。报价应包括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采购活动需支付 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8.2 初次报价供应商要按响应书附录的格式填写。
18.3 编制计费有关依据、标准及价格信息可参考《工程清单表及控制价编制说明》内容。
50.磋商保证金
19.1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没收相关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并将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 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4)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6)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7) 供应商影响或干预磋商活动的。
(8) 供应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密封
未按第三章21条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1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
20.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 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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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响应文件的开启
52.开启
21.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
21.2 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监督部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的。
(2)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
(3) 一个供应商不只提交一套响应文件的。
十五、磋商
53.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 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54.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
磋商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磋商小组 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 应。
23.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3.2.1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和采购文件第三章4.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3.2.2
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 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 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磋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 购文件:
(12)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13) 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14)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15)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服务质量、服务期、技术方案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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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7) 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
(18) 未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19)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 购文件要求的。
(20)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修 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21)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 应采购文件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3.2.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实时告知其理由。
23.3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2)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5)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6)
(7)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55.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 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不得 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56.磋商
25.1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
25.2
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 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 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 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
25.3 本次磋商进行 2
轮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 报价(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二次报价只支持报总价,不支持分项明细,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磋商小组,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
25.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
14
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或候选供应商 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57.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6.1
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6.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十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58.成交原则
27.1
本次磋商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7.2
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性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 生。
59.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60.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29.1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及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 通。
29.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61.采购代理机构宣布磋商终止的权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0.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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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 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6
十七、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5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30分,售后 服务7分,采购人意见3分。按供应商须知第27项的规定排列成交资格。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 留小数2位。
(四)评分标准一览表
序号 评分 内容 满分评分标准
1投标 报价 15分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7.竞争性磋商小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评审价。 8.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 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5%×100
2技术 部分45分 5.承担本合同团队健全,专业人员配套齐全、机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均具有注册 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人员名单、提供岗位证书,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每有1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6.质量控制措施(4分) 7.进度控制措施(4分) 8.工程费用控制措施(4分) 9.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10.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3分) 11.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3分) 12.监理的主要方式(3分) 13.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措施(3分) 14.项目机构仪器、设备等物资配备(2分) 注:2- 5项,每项4分,内容缺项为0分,不缺项可根据响应文件详细程度及可行性酌情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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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如下: ④ 一般(1- 2分):主要质量、进度、工程费用、安全保障措施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 ⑤ 优秀(3- 4分):主要质量、进度、工程费用、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完整、措施先进科学、方案 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6- 9项,每项3分,内容缺项为0分,不缺项可根据响应文件详细程度及可行性酌情赋分,具体说明如下: ① 一般(1- 2分):监理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内容、组织协调措施基本符合本项目需要,监理机 构人员配备齐全。 ② 优秀(3分):监理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内容完整,组织协调措施先进科学、方 案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科学合理。 第10项,检测设备齐全,可以随时为本项目服务。在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注:单个评审因素确定为不合格的,评委应由注明理由和依据,并由磋商小组讨 论通过。
3商务 部分 30分5.企业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水工建筑物类施工工程监理业绩,(每有1项 得6分,本项最多得1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监理合同(关键页即可)) 6.机构人员管理水平:机构人员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的,每有 一人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 7.企业管理能力: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 得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注:以上均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售后 服务7分承诺对所提供工程监理售后服务,包括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等,评分区间如下: 4.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 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2-4分范围内打分。 5.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 不到位的处理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5-7分范围内打分。 6.缺项得0分。
5采购 人意 见3分 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整体水平等划分 为3个档次:一般得1分、较好得2分、优秀得3分,由采购人代表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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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的计算: 磋商小组成员评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其他分 评标总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合计总分/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注: 4.以上评分项需提供的各类证书或证明材料等的原件扫描件须附于响应文件内,否则不得分。 5.相关证明必须按要求提供,不提供、提供不完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6.本办法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9
十八、合同授予
62.签订合同
31.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 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 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1.2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 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31.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0
21
第十一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制定

总 局
22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23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 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4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GF-2012-0202)对应部分。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 于非招标工程)。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1、不服从委托人管理的;2、未经委托人书面签字确认向承包人发出变更、签证以及其他涉及 工程量变更和工程款增加指令的。3、未经委托人书面签字确认将变更单、签订单等涉及工程 量变更和工程款增加的相关手续交给承包人的。
2.4 履行职责
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他人员的限制条件: 经委托人同意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
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25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1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2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
(1)限期改正。监理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委托人有权提出书面 警告,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每一次书面警告必须向委托人按监理费的 2‰/次交纳违约金。
(2)一般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按监 理费的1%/次交纳违约金。
(3)严重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按监 理费的2%/次交纳违约金。
2、三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 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委托人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3、监理人违约需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时,委托人有权从应支付监理人的监理费中直接抵 扣。
4、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其相关承诺及监理义务、本合同中约定的 监理工作内容,委托人可书面通知监理人,指明其未能履行的内容和委托人要求其承担委托责 任的等级。
5、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监理人必须主动支持委托人工作,对委 托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按 监理人严重违约处理,同时,监理人还要承担委托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监理人未按承诺建立组织架构、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设备,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 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3日内,监理人承诺的总监 理工程师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委托人一旦发现,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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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同时将要求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未在委托人提出限期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委托人有 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委托人的损失。
7、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3日内,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监理人员未能足额 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或者指派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监理,或者未 按承诺依时、足额投入有关设备,委托人一旦发现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设 备限期到位;上述情况每发生1次,监理人应承担限期改正责任1次;如监理人拒不配合,未在 委托人提出限期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直至解除合同,监理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委托人的损失。
8、监理人如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如监 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除必须限期改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调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视为严重违约责任。超过10天仍未改正的,除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外,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9、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工作每月不少于22天,总监不在场期间应委托总监代表驻场行 使其职权。否则每违约一次,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10、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需离开施工现场2日以上需报经委托人批准,总请假日数每月不 得超过4日(含节假日)。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由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或书面委托其他 驻场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否则每违约一次,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 任1次。
11、委托人参加的会议,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到会,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到会者,监理人应 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12、监理人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应当作出决定的事项故意拖延或者不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委 托人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逾期仍拒不改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3、对于工程施工承包人现场的管理机构人员不到位、擅自离场,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工 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监理人不进行检查、督促、处理,不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发现后,监理人除必须限期改正外,监理人应承担限期改正责任1次。
14、对于工程施工承包人每次进场材料,监理人不进行检查和登记;对已进场的材料,监 理人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抽查、送检,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由此出现不合格材 料使用于工程上,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若出现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 人除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外还应补偿发包人损失;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国家规定界定),委托人视情况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同时,不免除追究当事人和监理人的法律责任。
15、监理人在编制项目实施细则中,应按监理规范列明需监理人旁站的工序,并应得到委 托人的批准。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监理人进行旁站监督的,监理人没有到场,或者到场后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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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进行监督,或发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没有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发现后,监理人 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16、对于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资料,监理人未有准确、真实的现场原始记录或不进场复 核就给予签认,经委托人检查,发现签认的文件有误的,除必须立即改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 一般违约责任1次。对签证错误有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壹万元(含)以上的,按严 重违约1次处理,如因监理人故意造成的,按严重违约3次处理,并赔偿委托人损失,将相关监 理人员清除出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现场签证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查、或经过 造价工程师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委托人,除必须立即改正外,每累计出现2次监理人必 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17、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监理人对其中明显不符合现场实际的部分,或 者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会引起委托人投资增加和工期延误的部分,不进行认真审核、不进行优 化就给予同意,被审查发现后,除必须限期改正外,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18、监理人应当按时对承包人的申请计量事项予以审批,因监理人的原因造成关键工期延 误3日,监理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延期5日以上的,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19、工程施工承包人没有按投标承诺做好文明施工措施,没有按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生产,监理人未及时发现、不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不做及时处理,不及时向委托人报告,被委托人 发现后,监理人除必须限期改正外,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必须承担限期改正责任1次。由此而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监理人应当承担严重违 约责任1次。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部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20、对于承包人提交的请款报告,监理人不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不按本合同要 求签署拨款意见,被审查发现后,如监理人审定的工作量与委托人审定结果误差超过10%以上 的,则视为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1次。
21、对于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监理人应根据工程量在10至30天时间内完成审核工 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书,监理人不按本合同要求出具审查意见书,则视为监理人严重违约责任1 次。
22、监理人应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因有监理过错且所监理的工程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委托 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23、如果监理人在服务期内未能提供本协议规定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人员缺额、监理深 度不够及监理资料不齐等),委托人将酌情扣减监理费。
2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经监理人检验为合格,但经委托人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发 现质量有不合格、或未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而且,承包人和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25、监理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程资料。若发现存在缺失资 料的现象则根据缺失资料数量及重要程度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或严重违约责任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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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因监理人原因达不到工期控制节点目标,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7、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竣工拖延的,依据拖延的日数,监理人应每日按监理报酬总额 的千分之一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28、因监理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需要返工的,监理人应成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扣减该部 分的双倍监理报酬,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并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9、因监理人责任所导致工程(各分部、单位及整体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不符合质量目 标时,按相应工程占总工程的比例扣除监理人监理报酬;若导致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不合格而 造成委托人的直接损失达总价5%以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 相应经济损失。
30、因监理人责任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时,除监理人须负责消除影响外,每发生一次,委 托人有权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要求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或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31、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签字确认向承包人发出变更、签证以及其他涉及工程量变更和 工程款增加指令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更换监理人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所增加工 程款的,监理人应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32、监理人未经委托人书面签字确认将变更单、签订单等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款增加的 相关手续交给承包人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更换监理人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所增 加工程款的,监理人应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无息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2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无预付款,工程量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资料后30日内一次性结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1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工程量增减及本合同期限延长不计附加工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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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6.2.3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量增减不计附加工作报酬
本工程监理合同价为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监理服务所需费用,监理人不得以工程概算投 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等理由要求增加工作酬金。
6.2.4本项目监理期限为不定期,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附加工作酬金。
7. 争议解决
7.1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2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4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5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9.1每月提供一次监理动态,每月25日前提供监理月报。
9.2监理人员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人员要配备齐全(如市政道 路、排水、通讯电力、桥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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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投资额大小配备充足人员,该项目投资约 万元,应不少于 人。9.4项目监理机构要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9.5项目总监必须保证每天在工地主持和安排监理工作,且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日历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部组成人员必须保证每月在工地不少于25天,有人请假时,必须保证 一个专业不少于1人在岗。
9.6现场监理例会半月召开一次。
9.7在现场检查中,监理公司如不能按监理大纲独立工作,推诿扯皮,每次罚款3000元。
9.8在质量控制方面,监理单位不及时检验或严重不负责任,出现漏检(验)或弄虚作假者,除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外一经发现除所涉及人员清除出场外,并处罚监理单位20000元。9.9监理企业要自备面部识别考勤机以便业主对现场监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
9.10监理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对所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负责,若弄虚作 假,要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
9.11监理人不能因委托人资金未及时支付到位而停工,因此停工每天罚款10000元,因此停 工超过20日(含20日)的,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已完成但未结算的工程款。
10.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不履行监理职责、怠于履行职责、违反监理规范、或本合同的其他规定 。
11.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1、技术交底会议前,提交监理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2、每月25日,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3、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4、日常监理文件。(以上文件原则上按一式三份提交,具体分数 按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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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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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工程量清单
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投资估算总表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费设备费独立费用合计 (或暂估价)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324.69 324.69
启闭机平台增高26.00 26.00
道路及山坡修复 其中:其他工程第3项“钢爬梯”暂估价2. 6万元。87.71 87.71
尾水渠新增桥梁87.00 87.00
控制室平台处理8.00 8.00
控制室及管理房附属工程 其中其他部分暂估价:围墙及大门8万元,钢爬梯3万元,总干渠1#桥桥面混凝土硬化 2万元,电站尾水桥护栏及大门柱修复2万 元。115.98 115.98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8.12 8.12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0.00 0.00
壹至伍部分合计332.80 0.00 0.00 332.80
预备费9.98
基本预备费3%9.98
环境及水保部分投资9.00
环境保护5.00
水土保持4.00
工程投资合计3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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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投资估算表
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或暂估价(万元)
(2)(3)(4)(5)(6)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启闭机平台增高
道路及山坡修复
(一)喷锚支护
1 边坡岩石开挖m3150.00
2 石渣弃运150.00
3 砂浆锚杆125.00
4 喷混凝土m3227.45
5 挂网钢筋制作安装T4.25
6 PVC排水管钻孔m100.00
7 PVC排水管制作安装m100.00
8 伸缩缝m220.50
9 钢模板制作、安拆m242.00
10 撒草籽m2228.00
(二)台阶
1 人工土方开挖m3100.00
2 土方回填m360.00
3 C25砼台阶m343.45
4 防滑钢筋制作安装T1.50
5 钢模板制作、安拆362.11
6 砂浆锚杆8.00
(三)C25砼道路
1 1#路
岩石开挖100.00
(2)路基土方回填150.00
(3)C25砼挡墙m361.60
(4)水泥土基层75.00
(5)C25砼路面75.00
(6)木模板制作、安拆m2225.00
(7)沥青灌缝m12.00
2 2#路
路基岩石开挖m3100.00
(2)路基土方回填m350.00
(3)水泥土基层165.00
(4)C25砼路面165.00
(5)钢模板制作、安拆m219.80
(6)沥青灌缝m30.00
(四)取水口竖井前格宾护坡
1 C25砼基础及压顶m333.50
2 砂浆锚杆100.00
3 格宾护坡(厚230mm)589.51
4 土工布铺设589.51
5 砂石反滤层117.90
(五)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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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绿化
场地平整200.00
(2)红叶石楠(地径5cm,冠幅 1.2m)50.00
(3)撒草籽200.00
2护栏m143.00
3钢爬梯万元
4M10浆砌砖13.15
尾水渠新增桥梁
控制室平台处理
控制室及管理房附属工程
挡土墙(长170m)
1土方开挖m3200.00
2土方回填m3100.00
3C25砼挡墙374.00
4木模板制作、安拆m2408.00
5排水孔85.00
6伸缩缝37.40
(二)排水沟(长180m)
1土方开挖100.00
2土方回填50.00
3C25砼排水沟m350.40
4C25钢筋砼盖板预制及安 装7.20
5木模板制作、安拆180.00
6伸缩缝m277.04
场地硬化(3016平方米)
1场地平整 3016.00
2素上夯实m3603.20
3C25砼路面(180mm厚)m23016.00
4沥青灌缝m1119.00
其他
1围墙及大门万元
2钢爬梯万元
3总干渠1#桥桥面混凝土硬 化万元
4电站尾水桥护栏及大门柱 修复万元
临时工程
其他临时工程万元2.50%
独立费用
1建管费万元0.00%
2监理费万元0.00%
3勘测设计费万元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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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薄山水库取水口附属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万元)
1—、启闭机平台增高26.00
2二、道路及山坡修复中:其他工程第3项“钢爬梯”2.60
3三、尾水渠新增桥梁87.00
4四、控制室平台处理8.00
5五、控制室及管理房附属工程中其他部分
61.围墙及大门甲方自定8.00
72.钢爬梯甲方自定3.00
83.总干渠1#桥桥面混凝土硬化甲方自定2.00
94.电站尾水桥护栏及大门柱修复甲方自定2.00
10环境保护5.00
11水土保持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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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施工图纸(另册提供)
第十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以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为准。
(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2015
(1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1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
(1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GB/T15773-2008
(1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
(1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L401-2007
(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SL721-2015
(1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9-2017
(19)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 DL/T5274
(20)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16版
……
4.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集等
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2.工程技术要求
(4)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5) 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6) 工程材料要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7
第十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释: 《响应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文。

38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竞 争 性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39
目 录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42 二、 响应书附录 ..........................................................44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5 四、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6 五、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47 六、 技术方案 ............................................................48 七、 证明文件 ............................................................50 八、 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55 九、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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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致:______(采购人名称):
_______(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项目(项目编号: 包件编号及名称:)的竞争性磋商。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1份: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二、 响应书附录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五、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六、 技术方案
七、 证明文件
八、 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九、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工程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有 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 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 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3.一旦我方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成 果,并承诺质量达到 标准。
4.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 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 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6.我方保证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7.我方理解并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的全部条 款且无任何异议。
8.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3.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 件。
41
9.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3.3项所述情况,同意磋商小组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 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0.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19.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 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2.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5.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2
十二、响应书附录
项目名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资质等 级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注册号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大写): RMB¥:元
监理服务期
质量
响应文件有效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3
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4
十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委托人应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带二维码的
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45
十五、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采购人):
我方已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了磋商保证金。我公司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 改响应文件,或者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金,我 方对此无异议。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磋商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 银行转账回单及单位基本户证明等书面证明

46
十六、技术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并结合项目特点,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监理大纲,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机构
2.质量控制措施
3.进度控制措施
4.工程费用控制措施
5.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
7.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8.监理的主要方式
9.施工项目的组织协调措施
10.项目机构仪器、设备等物资配备
47
附:
拟管理和实施本合同的主要人员的资格
岗位名称姓名职 称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证 号专 业

注:后附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注册证或岗位证等相关证件和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
48
十七、证明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5.本企业基本情况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格式见附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附表)
7.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见附表)
8.供应商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资料
49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0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
姓名年龄性别
监理年限学历专业
职务职称监理工程师证号
工作简历

注:后附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近六个月的社保缴 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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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52
(四)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仪器设备 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单位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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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______(采购人):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市场环境,维护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 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八、依法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九、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 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十、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十一、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保 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十二、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 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 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4
十九、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九)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十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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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金额单位:元
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大写):

注:
1.本次为最终报价,报价精确到百元,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交通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不附在响应文件中,只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做最终报价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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