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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福州市沿海中华凤头燕鸥专项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福州市沿海中华凤头燕鸥专项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高新区海西科技园中青大厦12层(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S310
项目名称:福州市沿海中华凤头燕鸥专项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元)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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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完成项目相关影像资料整理汇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至 202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高新区海西科技园中青大厦12层(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购买,本地或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将购买磋商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3588643361@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高新区海西科技园中青大厦12层(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高新区海西科技园中青大厦12层(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①报价人(自然人除外):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磋商文件未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报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报价人为联合体的,报价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报价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报价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磋商文件要求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要求为准)

7.2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购买磋商文件及招标服务费
专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59190668001066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3特别提示
7.3.1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7.3.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本公司。
7.3.3因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7.3.4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长乐市三峰西路32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高新区海西科技园中青大厦1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91-2351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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