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N1220142霍山经济开发区华美项目地块道路及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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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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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霍山经济开发区华美项目地块道路及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霍山经济开发区华美项目地块道路及配套工程 | |||||
项目编号 | 皖N1220142 | |||||
标段名称 | 霍山经济开发区华美项目地块道路及配套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2401001 | |||||
招标人 | 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
最高限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3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新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霍山县迎驾大道东路科技大厦三楼 邹工 1386575731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20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十一、7款规定。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合肥森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十一、7款规定。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艾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十一、7款规定。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中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十一、7款规定。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址 | 霍山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与纬六路交口 | |||||
投标价(元) /费率(%)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5元 | |||||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姚晚成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7170127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怀富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淠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但家庙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 |||||
投标价(元) /费率(%) | 9340750.28元 | |||||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陈文兵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9201607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潘申武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卓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北侧 1 栋 108 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9350000元 | |||||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田宜彬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21220488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俞海林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6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或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受理人: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金先生 0564-3912047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改委(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或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