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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 已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行审投资[2022]112 号 。交易发起人 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代建单位为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位于丹虹路南侧,串场河路东侧。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800万元,建筑面积约7800㎡。
2.3招标范围: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土建、安装、幕墙、给排水、景观绿化、消防、暖通、强弱电系统、智能化、亮化、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场地修复等专业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所有内容的施工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 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工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7万元。本工程最高投标费率为1.5%。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总监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另外,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南通鸿磊建设有限公司暂停海安地区3个月招投标资格(时限:2022年10月12日-2023年01月12日)。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且需经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3.10 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7年12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②如为项目总监业绩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总建筑面积的,须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业主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2)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11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和所从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4)授权委托书;(5)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6)投标人承诺函,(7)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一览表(8)投标人承诺书;(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2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报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备案人员一致。
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专业要求为土建、安装、安全,其中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常驻现场,其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到岗,专监与总监不得同时缺岗。(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监理员:2名。(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监理人应按承诺建立组织架构、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监理人员驻场监理要求:
总监: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
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驻场专监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监理员必须按合同和规范要求做好现场旁站、送样、资料整理及其他工作。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2.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及代建单位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在施工期间(含非考勤时间段但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须妥善做好值班安排,确保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到位。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具体施工时间由现场根据季节和施工需要确定。
3.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4.对缺勤的违约处理:详见合同附件《监理违约责任一览表》。
三、监理人员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日内将现场管理人员报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和代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拒绝其参加后续海安市政府代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
四、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14:30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 10000 元。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请各交易响应人充分考虑疫情影响,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发包人: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5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建单位: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津   18112280385
 
8.3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代理单位: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城南花苑43号楼二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912850782
9.特别提示:
9.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交易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交易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交易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交易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请交易响应人保持响应文件中填写手机号码并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9.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9.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响应文件须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制作、下载。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交易响应人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交易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交易响应人自负。交易响应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交易响应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交易响应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联系电话:徐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易发起人提前进入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播放测试音频,各交易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交易响应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5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相关的询问、质疑均向交易发起人提出,并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10.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成交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4份、含电子文件刻录光盘1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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