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河道岸线界限划定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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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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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水利水产局的委托,现就鹤峰县河道岸线界限划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8—148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河道岸线界限划定项目
三、采购人: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如下:
为认真落实《恩施州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试行)》要求,根据《恩施州河道岸线界限划定工作技术细则(试行)》,对鹤峰县河道岸线界限进行划定,本次采购主要内容:针对鹤峰县44条县级河流,完成划界河段总长为328.141km(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通过收集资料、实地调查测绘定界、确定河道岸线界限、测量“两桩一牌”(界桩、公里桩、告示牌)位置、制作安装“两桩一牌”标志、编制岸线界限划定方案和提交方案成果。
鹤峰县县级河流清单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建立、埋设河道控制网点;
2、编制《鹤峰县县级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岸线划界实施方案》,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河道岸线划定,制作安装“两桩一牌”;(包括岸线划界项目涉及的所有工作,不含协调工作)
4、绘制界桩点及河道岸线界限平面图(展绘在河道带状地形图上),提交CAD电子图;
5、分河流编制《鹤峰县县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岸线划界报告》;
6、整理本项目所有资料,负责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成果验收;
7、提交本项目所有成果资料,纸质版8套、电子版一套(图纸为CAD格式)。
技术要求如下:
按照《恩施州河道岸线界限划定工作技术细则(试行)》标准要求制作安装“两桩一牌”
(公里桩、界桩、告示牌),每公里界桩2个,公里桩2个,公示牌2个(左右岸)。
A、界桩
间距:城镇河道为200m、其它河道为500m;河道拐弯处、重要的路口(街道口)或行政界(县市、乡镇)应增设界桩。
制作规格:(a)棱柱体,高950mm,边宽150mm,四立面分别刻注水利标志(蓝色)、河流名称、保护宣传和“河道管理界”(红色)。(b)方形板:高600mm,宽600mm,厚60mm,正面刻注水利标志(蓝色)、河流名称、 “河道管理界”(红色),开4个孔,固定于墙面。
B、公里桩
制作规格:长方体,宽400mm,高900mm,厚150mm。碑体从上至下分别刻注水利标志(蓝色)、河道名称、河道公里数(红色)。公里数为自河源头到所在位置的河道中泓线长度(县市交界、河口处公里桩标注实际公里数)。
C、告示牌
制作规格:告示牌总宽1600mm,高2300mm(地面以上),其中面板尺寸1500mm×1000mm(宽×高)。告示牌正面标书政府告示,反面为有关水法律法规宣传标语(蓝底白字)。
制作材料:采用50mm×50mm×1.2 mm不锈钢方管制作支架,面板采用铝反光面板制作。
(二)项目预算:564.403万元。
(三)完成时限:此次岸线划界项目所有任务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水利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
1. 投标人须派遣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到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八、招标文件领取
(一)时间:2018年10月 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鹤峰县容美镇沿河路281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三楼)。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文件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有两人及以上的,需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人数及授权范围。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
2、招标公告第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密封)。
4、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5》)。
(二)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3:00至3:30。
(三)递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二开标室(鹤峰县容美镇沿河路281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二楼)。
以上文件递交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不完全响应招标公告“九、递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3: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二开标室(鹤峰县容美镇沿河路281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二楼)。
十一、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3: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548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县专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18-5282002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8日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8—148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河道岸线界限划定项目
三、采购人: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如下:
为认真落实《恩施州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试行)》要求,根据《恩施州河道岸线界限划定工作技术细则(试行)》,对鹤峰县河道岸线界限进行划定,本次采购主要内容:针对鹤峰县44条县级河流,完成划界河段总长为328.141km(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通过收集资料、实地调查测绘定界、确定河道岸线界限、测量“两桩一牌”(界桩、公里桩、告示牌)位置、制作安装“两桩一牌”标志、编制岸线界限划定方案和提交方案成果。
鹤峰县县级河流清单
河流序号 | 河流名称 | 河流总长度 | 测绘河段端点1 | 测绘河段端点2 | 计划测绘河段总长度 (公里) | 流经行政、自然村 |
合计 | | 675.21 | —— | —— | 328.141 | |
1 | 溇水河 | 141.00 | 下坪乡龚家垭村委会桥 | 两河口河心 | 22.890 | 龚家垭、江坪、下坪、岩门、红鹞、留驾、堰坪 |
燕子桥水库库房 | 麂子峡大桥 | 10.738 | 庙湾、细柳城、新庄、中村、容美、龙井 | |||
江坪河电站厂房 | 江口 | 36.694 | 金山、时务、柘坪、鱼山、唐家渡、江口 | |||
2 | 咸盈河 | 48.30 | 咸盈村委会 | 油榨河 | 8.400 | 咸盈村、栗子村、杉树村 |
咸盈河电站 | 金鸡口 | 9.000 | 湾潭河村、石龙村、金鸡口村 | |||
3 | 落水井河 | 6.80 | 何家村 | 茶园小学 | 3.133 | 何家、茶园 |
4 | 成天河 | 5.20 | 青龙村村委会沙场 | 青龙村与何家村交叉口 | 3.359 | 棕园、何家 |
5 | 夹沙溪 | 8.80 | 凤凰台 | 燕子大五里坪头等坪 | 6.600 | 凌云、大五里坪 |
6 | 南渡江 | 17.60 | 付家台 | 溇水河 | 15.903 | 三溪、百顺、桃山、十字路、楠木、水泉 |
7 | 调查河 | 16.40 | 李家垭取水口 | 奇峰关 | 3.280 | 槐树庄、奇峰关 |
8 | 芭蕉河走马段 | 14.10 | 红罗沟村 | 田家台 | 7.561 | 红罗、芭蕉、大典 |
9 | 三锁溪 | 7.40 | 大典村 | 阴坡 | 2.993 | 三锁溪、大典 |
10 | 大典河 | 28.10 | 白果镇 | 回龙观大桥 | 17.469 | 白果、刘家垭、周家峪、升子、金岗、大典、泉峪 |
11 | 小庄坪河 | 10.30 | 出水洞 | 走马茶厂后 | 3.594 | 流经千金村,张家院子,马家院子,汪家堡 |
回龙阁水库坝下 | 梅子溶 | 1.535 | 流经高庄村 | |||
12 | 沽洞溪 | 7.00 | 狮子口 | 任家河 | 2.224 | 流经狮子口,任家河 |
崔家河 | 金鸡口 | 2.589 | 流经金鸡口,梨树坡,崔家河 | |||
13 | 马家屿河 | 15.90 | 金竹园 | 马家村委会 | 3.947 | 流经马家村 |
14 | 徐家湾河 | 5.61 | 唐家坡 | 木林山 | 1.722 | 流经唐家坡 |
徐家湾 | 木林山 | 3.892 | 流经徐家湾 | |||
15 | 十洞溪河 | 5.80 | 茶园坪 | 唐家渡 | 1.509 | 柘坪、唐家渡 |
16 | 唐家河 | 29.60 | 高原土垭 | 大石板 | 1.138 | 流经长湾村、白水沟村、三家台蒙古村、大路坪村、金竹园村、白鹿村、茶园村、祠堂村 |
高桥湾 | 下游人烟稀少处 | 0.910 | ||||
大路坪村委会 | 茶园小学 | 4.467 | ||||
茶园小学 | 两河口(河口) | 6.332 | ||||
17 | 蛟蝉溪 | 9.70 | 后坪子 | 留驾蛟蝉溪(河口) | 3.068 | 流经胜利村,茶子坡 |
18 | 燕湾河 | 5.80 | 金竹园 | 申家垭 | 1.186 | 流经留驾村申家湾,金竹园 |
河口上游 | 留驾茶园湾(河口) | 0.869 | 流经留驾燕湾 | |||
19 | 两河溪 | 9.50 | 云蒙村 | 云蒙村委会 | 0.326 | 流经云蒙村,两凤乡,留驾司 |
两凤乡 | 两凤溪水库 | 1.542 | ||||
三合田 | 河口(留驾司) | 1.594 | ||||
20 | 九洞坪河 | 5.20 | 楠木上九洞坪 | 楠木袁家湾 | 5.200 | 流经九洞坪村 |
21 | 洪洞溪 | 5.60 | 河口500m以上 | 河口(阳河洪洞溪) | 0.500 | 流经多为深山峡谷,人烟稀少 |
22 | 长河 | 9.00 | 高原野烧电 | 长河 | 1.753 | 流经长河村 |
23 | 甘溪河 | 6.00 | 大湾临河段 | 大湾 | 0.994 | 流经石窑村,中营大湾 |
24 | 小河湾河 | 5.50 | 横路 | 蛟园垭 | 1.004 | 流经苦竹园,芦坪 |
苦竹园 | 小河湾 | 1.245 | ||||
河口附近 | 芦坪(河口) | 0.500 | ||||
25 | 东洲河 | 9.20 | 范家坡 | 芦坪(河口) | 6.200 | 流经东州村,朝门口,椿树台 |
26 | 凉风洞河 | 7.40 | 荞子坡 | 园井村委会 | 2.068 | 流经园井村 |
27 | 上毛坝河 | 9.00 | 岩口子 | 河口 | 8.922 | 中坪村,茅坝村,奇峰关村 |
28 | 小干溪 | 11.30 | 鹤峰县殡仪馆下方 | 河口 | 0.953 | 流经容美镇 |
29 | 鸡公洞河 | 39.60 | 芭蕉河二级水库坝下 | 河口(华龙半岛前) | 3.359 | 流经容美镇 |
30 | 深溪河 | 13.10 | 铜钱湾 | 下洞坪 | 8.904 | 流经柏榔村、后坪村、中坪村三个村 |
31 | 河沟 | 6.20 | 象家坡 | 关岩洞 | 5.000 | 三路口村 |
32 | 大坪河 | 5.70 | 大坪 | 溇水芭蕉湾 | 5.000 | 容美镇大坪村 |
33 | 竹枝河 | 12.00 | 五里乡油路口 | 张家堡 | 5.000 | 杨柳村 |
34 | 汪家河 | 22.30 | 源头 | 石龙洞 | 20.000 | 朝阳、蔡坡村、溪坪村 |
35 | 石槽河 | 13.50 | 界牌树 | 黄家地 | 11.000 | 清湖村、湖坪村 |
36 | 三元河 | 11.00 | 三元村委会 | 大云口 | 5.000 | 三元村 |
37 | 曾家坪河 | 15.00 | 高桥河河口 | 咸盈河水库 | 4.200 | 湾潭河村、小园村、高桥村 |
38 | 雷家河 | 13.00 | 建始界 | 二岔口 | 5.000 | 邬阳村、斑竹村、凤凰村 |
39 | 袁头沟 | 6.30 | 五峰界 | 荞云 | 5.600 | 荞云 |
40 | 阳河 | 9.60 | 阳河 | 江坪河 | 9.600 | 阳河、李桥 |
41 | 隔驿河 | 19.20 | 陈家村 | 样口河 | 2.000 | 红鱼村、湄坪村、陈家村 |
42 | 吴家河 | 6.90 | 周家坪黄柏沟 | 湖南五道水边界 | 1.000 | 周家坪村 |
43 | 铁索桥河 | 14.00 | 邱台 | 燕子桥水库 | 14.000 | 新寨村、平山村 |
44 | 龚家河 | 6.70 | 水田包村委会 | 洪家山 | 3.675 | 水田包 |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建立、埋设河道控制网点;
2、编制《鹤峰县县级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岸线划界实施方案》,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河道岸线划定,制作安装“两桩一牌”;(包括岸线划界项目涉及的所有工作,不含协调工作)
4、绘制界桩点及河道岸线界限平面图(展绘在河道带状地形图上),提交CAD电子图;
5、分河流编制《鹤峰县县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岸线划界报告》;
6、整理本项目所有资料,负责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成果验收;
7、提交本项目所有成果资料,纸质版8套、电子版一套(图纸为CAD格式)。
技术要求如下:
按照《恩施州河道岸线界限划定工作技术细则(试行)》标准要求制作安装“两桩一牌”
(公里桩、界桩、告示牌),每公里界桩2个,公里桩2个,公示牌2个(左右岸)。
A、界桩
间距:城镇河道为200m、其它河道为500m;河道拐弯处、重要的路口(街道口)或行政界(县市、乡镇)应增设界桩。
制作规格:(a)棱柱体,高950mm,边宽150mm,四立面分别刻注水利标志(蓝色)、河流名称、保护宣传和“河道管理界”(红色)。(b)方形板:高600mm,宽600mm,厚60mm,正面刻注水利标志(蓝色)、河流名称、 “河道管理界”(红色),开4个孔,固定于墙面。
B、公里桩
制作规格:长方体,宽400mm,高900mm,厚150mm。碑体从上至下分别刻注水利标志(蓝色)、河道名称、河道公里数(红色)。公里数为自河源头到所在位置的河道中泓线长度(县市交界、河口处公里桩标注实际公里数)。
C、告示牌
制作规格:告示牌总宽1600mm,高2300mm(地面以上),其中面板尺寸1500mm×1000mm(宽×高)。告示牌正面标书政府告示,反面为有关水法律法规宣传标语(蓝底白字)。
制作材料:采用50mm×50mm×1.2 mm不锈钢方管制作支架,面板采用铝反光面板制作。
(二)项目预算:564.403万元。
(三)完成时限:此次岸线划界项目所有任务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水利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
1. 投标人须派遣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到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八、招标文件领取
(一)时间:2018年10月 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鹤峰县容美镇沿河路281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三楼)。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文件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有两人及以上的,需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人数及授权范围。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
2、招标公告第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密封)。
4、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5》)。
(二)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3:00至3:30。
(三)递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二开标室(鹤峰县容美镇沿河路281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二楼)。
以上文件递交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不完全响应招标公告“九、递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3: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二开标室(鹤峰县容美镇沿河路281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二楼)。
十一、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3: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548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县专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18-5282002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