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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日报》采编、排版、校对及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JSZC-321282-XDFH-G2022-0040靖江市融媒体中心《靖江日报》采编、排版、校对及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靖江市融媒体中心委托,对《靖江日报》采编、排版、校对及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7001/tzzfcg/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82-XDFH-G2022-0040
2.项目名称:《靖江日报》采编、排版、校对及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3.预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采购需求:《靖江日报》采编、排版、校对及新媒体运营服务,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三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为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及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扣款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苏财购〔2021〕34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备查的,原件必须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开标前用档案袋装好,注明清单,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如无,作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止,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2.供应商确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要前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四楼六号窗口办理国信CA。(联系人:翟维维,联系方式:0523-86893080,18136281137)
线上办理方式:CA网上办理QQ群:700829731(将办理材料扫描制作成压缩包,发送给群管理员)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客服联系电话:4000251010 02596010
网上邮寄办理说明:
邮寄默认使用顺丰快递,当天16:00之前发送材料给管理员的当天办理并寄出(顺丰到付,一般江浙沪隔天到),如快递途中出现丢失、损坏情况,本公司可协助处理,但不作为责任方,请了解流程及风险再办理。
3.供应商办理完国信CA后前往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7001/tzzfcg/login)进行供应商注册CA激活。
流程:选择供应商→立即注册→登录绑定CA→报名项目→下载采购文件
*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登录系统网址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3.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各供应商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充分了解电子采购技术要求。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江市融媒体中心
地 址:靖江市久联路1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建安路3号康辉大厦532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靖江日报》采编、排版、校对及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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