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辅楼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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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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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lydl2022【116】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辅楼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万都物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会展中心一层
3.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7元
4.总得分:97.33分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达到85分优秀,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年。(详见行政办公中心辅楼物业服务考核表)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采购预算:54万元/年
5.邀请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日
6.采购日期:2022年12月22日
7.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8121216@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市直机关房产管理直属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单位:蚌埠市市直机关房产管理直属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辅楼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万都物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会展中心一层
3.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7元
4.总得分:97.33分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达到85分优秀,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年。(详见行政办公中心辅楼物业服务考核表)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采购预算:54万元/年
5.邀请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日
6.采购日期:2022年12月22日
7.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8121216@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市直机关房产管理直属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单位:蚌埠市市直机关房产管理直属中心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