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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淮阴区国省干线沿线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3208042212190001 项目地区:江苏省
发布时间:2022-12-23 截止时间:2023-01-11 00:00:00
采购商:
淮安市淮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淮阴区国省干线沿线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工程 HY-GSD-GJZT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淮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淮阴区国省干线沿线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工程 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

江苏省投资备案证(淮阴区审批投资备〔2022〕5
7 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淮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境内,涉及205国道、343国道、233国道相关路段公交站台改造。本次改造确定205国道设置12处21个港湾式公交站台,343国道设置6处10个港湾式公交站台,233国道设置13处25个港湾式公交站台,共计31处56个港湾式公交站台。
(1)公交站台改造原则如下:
①本次采用港湾式站台形式;
②按照大型公交车辆停靠标准设计,停靠站长度按同时停靠2辆公交车设计为30米,加宽车道为硬路肩外设2.8米,停靠车道与等待区设置1.0米(二级路为0.5米)安全距离,站台等待区宽度为3.0米(二级路为2.0米);
③站台加宽采用直线形式设置过渡段,一级公路过渡段不小于50米,二级公路不小于30米;
④停靠站站点上游满足识别视距要求,一级路按限速60公里计,识别视距为170-240米,二级路按限速40公里计,识别视距为65米(按停车视距的1.25倍计算)。
(2)路基横断面组成如下:
205国道、343国道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加宽路基宽度(最宽处)为7.55,路面宽度为3.8m,其中停靠车道2.8m,等待区3米,土路肩为0.75m;233国道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加宽路基宽度(最宽处)为6.05米,路面宽度为3.5m,其中停靠车道2.8m,等待区2米,土肩0.75m。
(3)路面总体改造方案如下:
①公交站台前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②一级公路段(205国道、343国道)公交站台前结构为5cm细粒式AC-13C沥青混凝土+1cm应力吸收层+24cm水泥混凝土+40cm石灰土(12%);
③二级公路段(233国道)公交站台前结构为5cm细粒式AC-13C沥青混凝土+1cm应力吸收层+20cm水泥混凝土+40cm石灰土(12%);
④公交站台下部结构为6cm面层铺装(面包砖)+3cmM10水泥砂浆+30cmC25混凝土+40cm石灰土(12%)。
2.2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安设施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1635万元。
2.4项目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2财务要求:
近三年累计不得亏损。
3.1.3企业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交工验收时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为人民币1000万(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投标人自2020年12月23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①具有有效的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施工等专业职称);
③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④自2019年1月1日(交工验收时间)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为人民币1000万(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⑤无在岗项目。
(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职称证书、B类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业绩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
①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施工等专业职称);
③自2019年1月1日(交工验收时间)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为人民币1000万(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④无在岗项目。
(提供技术职称证书,B类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1.7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自2021年8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
3.1.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请投标人务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更新诚信库企业相关资料(执照、证书更新至最新版)(执照、证书更新至最新版)。资格审查资料、加分材料(如有)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参加评审的材料,均要将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该部分资料不予认可。并在中标后提供原件供招标人审核,如提供的原件材料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不符,发包人将依规严肃处理。
业绩证明说明:提供以下任一满足招标文件的材料即可
(1)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和合同协议书,并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以上均为原件扫描件)
(2)提供带有“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水印的业绩证明截图或者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选取业绩证明截图,并可供招标人在线核验。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1 月 1
2

上午 9时00分。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5.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 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资格后审查,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海北路519号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9号
邮编:223300 邮编:223000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8751282242 电 话:0517-83908799(8002)
传 真:传 真:0517-8933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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