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货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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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陕西 | 城市 | 榆林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货物项目 | |
采购单位 | 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货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30日 12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SC-ZC-2022-44
项目名称: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货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7,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无人机及相关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2,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2,3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使用
合同包2(无人机及相关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1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合同包2(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及相关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2021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2(无人机及相关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2021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至 2022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12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3515031、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2.请各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供应商需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到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线下获取:(1)确认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开标截止时间前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执行。各投标代表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外市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榆阳区青山路市政府2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项目核准书.pdf
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货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30日 12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SC-ZC-2022-44
项目名称: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货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7,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无人机及相关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2,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2,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无人机(摄像为主) | 无人机及相关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300.00 | 202,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使用
合同包2(无人机及相关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5,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2 | 无人机(摄像为主) | 无人机及相关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5,100.00 | 245,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合同包2(无人机及相关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及相关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2021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2(无人机及相关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2021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至 2022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12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3515031、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2.请各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供应商需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到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家属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线下获取:(1)确认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开标截止时间前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执行。各投标代表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外市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榆阳区青山路市政府2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小区1号楼二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项目核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