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银校综合智慧校园系统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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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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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银校综合智慧校园系统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经评标,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银校综合智慧校园系统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银校综合智慧校园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AHZJ-2022206015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7日
开标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新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合肥创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合肥霖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曹超 0551-65149581/82/83-83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经评标,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银校综合智慧校园系统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银校综合智慧校园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AHZJ-2022206015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7日
开标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新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合肥创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合肥霖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曹超 0551-65149581/82/83-83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