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津河西财采监决〔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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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QXTJ-2021-A-0014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公章刻制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当事人2(代理机构):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05B 当事人3(中标供应商1):天津市鑫博印章刻制中心(普通合伙) 地址:天津市密云路与黄河道交口西南侧北方城二区27-105 当事人4(中标供应商2):天津正达印章制作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楼403室 当事人5(中标供应商3):天津市艺云印章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东来里1-4号13门 当事人6(中标供应商4):天津和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与怒江道交口西北侧美年广场2号楼-1113室 当事人7(中标供应商5):天津市利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一楼 当事人8(中标供应商6):天津科捷印章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与奉化道交口东北侧晶采大厦1.2-102 当事人9(中标供应商7):天津市玺印刻章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与怒江道交口西北侧美年广场4-1909 当事人10(中标供应商8):天津康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南侧四信里8号楼-四信里122号底商 四、基本情况 (一)举报事项 1.代理机构违规开标。 2.中标供应商存在伪造证书虚假投标情况。 (二)调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12月3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举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项目共分8包,每包预算金额25万元,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2021年12月13日发布了更正公告。2021年12月29日,代理机构发布了举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当事人3为中标供应商1,中标金额23.485万元;当事人4为中标供应商2,中标金额24.217万元;当事人5为中标供应商3,中标金额24.695万元;当事人6为中标供应商4,中标金额21.35万元;当事人7为中标供应商5,中标金额24.705万元;当事人8为中标供应商6,中标金额20.191万元;当事人9为中标供应商7,中标金额23.912万元;当事人10为中标供应商8,中标金额24.583万元。 关于举报事项1,经查,该举报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关于举报事项2,经查,该举报事项部分成立,影响部分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举报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但代理机构存在违反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的要求,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2限期改正,并于自收到本结论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举报事项2部分成立: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举报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第四包举报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无效,且影响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五包举报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