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结果项目 > 福安市潭头镇下洋-坑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福安市潭头镇下洋-坑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安市潭头镇下洋-坑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350981]FSZB[CS]2022019 福安市潭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12-29 14:31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安市潭头镇人民政府
乙方:宁德市易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81]FSZB[CS]2022019的福安市潭头镇下洋-坑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B020999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详见磋商文件 90(1项) 杨曦宇 闽2352019202004082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零肆佰零柒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工期为3个月;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本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标准规定,均为本项目的验收依据。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并应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1验收标准:本磋商文件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材料设备满足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承诺。 1.2施工期间,若采购人提出主要施工材料在进场前应出具产品合格文件、检测报告,中标供 应商应及时提供并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使用于施工,其性能及技术指标应达到施工图中提供的相关参数及要求。若检测不合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3验收时成交供 应商代表必须在场,成交供 应商在施工完毕后,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磋商文件条款及附件(含图纸、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成交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及取样检测报告进行整个项目的验收。如未通过验收,成交供 应商必须在验收之日起10天内整改至全面符合验收要求,并通过验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000元,由采购人从成交供 应商的工程款或成交供 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给予直接扣除。 1.4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后支付50%的预付款;
2 20 工程量完成90%后支付工程进度款至70%;
3 10 项目工程完工经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初验合格后按发包价支付工程进度款至80%;
4 17 项目工程经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复验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
5 3 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工程款一年后(无息)结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本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成交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成交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2.1签定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2.2乙方逾期提交成果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2.3乙方逾期提交成果超过3天的; 2.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2.5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6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提出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人身损害或死亡等安全事故、意外,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合法开发或合法来源的全新的优质产品,所有货物按厂家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磋商文件、依法响应文件及合同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福安市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安市潭头镇人民政府 乙方: 宁德市易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住所: 潭头镇政府路1号 住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棠旺街325号
单位负责人: 万里翔 单位负责人: 郭存家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0593-63115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富阳支行
账号: 账号: 5050168625100000545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