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租赁服务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租赁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泰宇采招2022-12-138号)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租赁服务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磋商申请人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泰宇采招2022-12-138号
2.2项目名称: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租赁服务
2.3服务地点:华坪县人民检察院(采购方指定地点)
2.4采购金额:40万元
2.5服务内容: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系统增值租赁服务,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要求。
2.6服务期限:3年。
2.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3、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磋商申请人资格的规定;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以分公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且同一总公司只能有一家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3.3、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公司完整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当月的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及2022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能及时提供服务且有健全的服务体系;
3.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8、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0、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狮山路文体中心对面小蜜蜜芒果干三楼)购买磋商文件;
5.3获取磋商文件时,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5.3.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无需提供);
5.3.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5.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申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5.5 磋商申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23年01月10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6.2地点:华坪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6.3递交符合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
6.4参加磋商的企业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6.5参加磋商的企业代表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磋商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6.6 2023年01月1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3年01月1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7.2地点:华坪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7.3磋商申请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权利)。
8、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采购方:华坪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