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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7月0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册亨县八渡镇民族非遗蓝染全产业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册亨县八渡镇民族非遗蓝染全产业链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07日-2020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册亨县八渡镇民族非遗蓝染全产业链项目
贵州省册亨县八渡镇
册亨县八渡镇人民政府
贵州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册亨县八渡镇民族非遗蓝染全产业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坚持纺织机械工业结构调整与纺织工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促进传统纺织机械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装备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纺织机械装备,本着保护环境及消除安全隐患为原则。册亨县八渡镇人民政府拟在册亨县八渡镇投资1100万元占地面积9170㎡,建设册亨县八渡镇民族非遗蓝染全产业链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牛仔布料750000米的生产规模。。
项目投110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223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2%。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施工营地和食堂(饮食外送提供),施工工地设置移动厕所,粪便经化粪后用作周边居民农家肥;施工废水设置截水沟和沉淀池进行收集,经隔油沉淀池(拟设1座,有效容积不小于10m3)收集处理后,回用作为生产用水或用于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2、 大气环境: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拟通过标准化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建设,修建施工围墙,主体工程设置防尘纱网,定期洒水抑尘,水泥等易起尘物料储存在专用库房内,露天堆放的起尘物料采取遮盖措施,遇到大风天气时适当调整施工作业计划,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设置运输车辆过水池(其过水池的水定期更换并排入施工废水沉淀池中处理)或对驶离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车轮进行清洗;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制车速、严禁超载;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及燃油,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尾气达标排放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拟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修建施工围墙,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装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居民住户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若因施工必要,夜间必须连续施工,需事先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并公告附近居民);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建材等避免在夜间进行运输),运输车辆途经居民点时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要求。
4、 固废:
本项目主要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不涉及表土剥离及土石方开挖。建筑施工、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包装材料、木材类、金属类等可回收废物回收利用,碎砖、碎瓷片、混凝土块等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册亨县八渡镇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妥善堆存室内装修产生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送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册亨县八渡镇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置场集中处置。严禁乱堆、乱放。
建筑装修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建筑材料、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装修完成后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畅或选用空气净化设施清除室内的有害气体,降低装修废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环境及人群健康。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的废气污染来源于烘干定型废气和废水处理站恶臭等,拟通过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定型废气
项目烘干定型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烘干定型废气产生,由于布料经过染色等工序后,布料上残留有印染助剂、柔软剂等多种物质。当进行烘干定型工序时,布料表面的物质就会由于温度升高而挥发出部分颗粒物、有机废气。类比同类型企业,颗粒物产生量约占产品产量的0.0288%,因此颗粒物产生量为0.0648t/a(0.0324kg/h);有机废气产生量约占产品产量的0.011%,因此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25t/a(0.0125kg/h)。建议企业在烘干定型工序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后(风量为10000m3/h,收集率为85%),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80%)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效率80%)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污水处理站恶臭
本项目由于印染生产废水含污量较大,需自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根据类比同类印染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附近气味一般能承受,影响范围在污水处理站周边50m内。为使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减至最低,拟通过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对污水处理单元的调整,将产生恶臭气体的单元放置在远离居民区方向。
②格栅拦截物有专人定时清理。
③在污水处理系统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对污泥及时清运,污泥堆放处设置挡风墙体等措施。
2、地表水环境:
在目前印染行业废水处理工艺比较成熟的条件下,根据《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污水处理设计要求以及本项目污水特点,本项目生产废水(染色废水、冲洗废水等)采用格栅——曝气调节池——沉淀气浮设备——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气浮设备(脱色剂/混凝剂)工艺。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处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和相关资料,厂内污水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盘江左岸支流伟涝沟,最终进入南盘江。其处理措施可行。
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200m3/d,污水处理系统中各构筑物及设备也必须满足处理规模的要求。同时污水站必须请专业的具有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相关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要求进行设计、施工、人员的培训以及后期的维护,坚决杜绝跑冒滴漏以及偷排。
3、声环境:
噪声污染亦为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且噪声源具有声级高、连续排放的特点,根据企业现有设备平面及厂区平面布置预测,正常运行时项目噪声对厂界及敏感点的影响可以达标,因此,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在日常管理及维护上。
1、污水提升泵房、曝气风机建议采用整体混凝土现浇或框架结构,其砖砌厚度不低于240mm;
2、采购时,要求购买低噪声优质设备;
3、对水泵、风机等设备安装减震垫进行减震;
4、在污水处理站附近种植高大乔木,形成绿化防护带,有效降低噪声的传播。
4、固体废物:
不合格布料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处理至含水率小于60%,外运至册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包装材料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企业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清运。
蓝靛制造工艺蓼蓝草浸泡熟腐化后的残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信息,本项目蓼蓝草残渣的废渣量为10t/a。这部分废渣运至厂区内临时堆场堆放,每日清理一次,最终运至蓼蓝草种植基地做有机肥料。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册亨县八渡镇民族非遗蓝染全产业链项目 报批本 (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2、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3、公众意见提出的方式与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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