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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共享电动单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澄江市共享电动单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LY-2023-01-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澄江市共享电动单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无,招标人为澄江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计投入4000 辆电动单车;分为两个标包进行合作及服务,具体投放时
间计划根据甲方通知进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澄江市共享电动单车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澄江市共享电动单车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
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至2021 年度(连续三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
成立年份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
足一年的,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1年
09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函;
磋商申请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1年09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
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的
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
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
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6日00时00分到2023 年01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
17 楼170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
17 楼1705)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澄江市共享电动单车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
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17楼1705)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 年1月
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Y-2023-01-01
2.项目名称:澄江市共享电动单车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投入4000 辆电动单车;分为两个标包进行合作及服务,具体投放
时间计划根据甲方通知进行。
5.项目内容及需求成交方负责在澄江市范围内约定地点投放1000-4000 辆共享电单车,并
投资建设共享电动单车软件平台系统、为招标人设计电动单车品牌、建设电动单车仓库(包
含库房的租赁及装修),按需投放充足的充电柜,配备维修器材及预备耗材,预配置约10辆
调度车及进行其他本项目相关投资等。详细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7.服务地点:澄江市城区及景区。具体城区范围为: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及右所镇横大路以
北区域(含横大路);具体景区范围为:抚仙湖北岸横大路以南区域、及招标人运营的其他
抚仙湖周边景点景区。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项目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车辆质
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9.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第一标包为:澄江市城区电动单车投放,本标包预计投入电动单
车3000 辆及完成配套软硬件建设;第二标包为澄江市景区电动单车投放,本标包预计投入
电动单车1000 辆及完成配套软硬件建设本项目仅允许同一磋商申请人成交其中1个标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至2021年度(连续三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
成立年份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
足一年的,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磋商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1年
09 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函;
磋商申请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1年09月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
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
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
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查询结果以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3年1月6日至2023 年1月1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1:30
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携带下列材料至我公司购买竞争性
磋商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
2、未按上述方式进行登记的,视为获取文件不成功,开标时不接受其递交的磋商申请文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磋商提供)
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磋商提供)
③执业许可证。(非专业服务机构磋商提供)
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磋商提供)
⑤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磋商提供)
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磋商提供)
四、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17楼
17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
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澄江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澄江市仙湖路与凤翔路路口东南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栋写字楼17楼170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澄江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江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澄江市仙湖路与凤翔路路口东南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3784814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莱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号楼1705室
联系人: 王师、陈师
电 话: 15987174061
电子邮件:15739648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火)臼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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