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江阳区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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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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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阳区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收到供应商质疑并且成立,因除第一名(四川宇科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还有五名合格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顺延第二名(成都科捷浩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更正为:张女士。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宇科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成都科捷浩贸易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552,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阳区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收到供应商质疑并且成立,因除第一名(四川宇科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还有五名合格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顺延第二名(成都科捷浩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更正为:张女士。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宇科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成都科捷浩贸易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