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公平水库管理办公室海丰县公平灌区总干渠渠首段清淤清障养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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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汕尾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丰县公平灌区总干渠渠首段清淤清障养护工程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公平水库管理办公室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海丰县公平灌区总干渠渠首段清淤清障养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ZCG-202212-J2017
项目名称:海丰县公平灌区总干渠渠首段清淤清障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68075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68075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②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8)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资料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登记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公平水库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丰县公平水库红岭山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海丰县公平灌区总干渠渠首段清淤清障养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ZCG-202212-J2017
项目名称:海丰县公平灌区总干渠渠首段清淤清障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68075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68075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②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8)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资料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登记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公平水库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丰县公平水库红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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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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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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