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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施工(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G0104G23010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施工(二次)已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阿发改发〔2022〕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上京会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电商科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施工(二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民合大街南侧,延川大街西侧250米;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7626.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816.57平方米(计容52140.88平方米),其中:地上41850.88平方米,地下3965.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创意工厂建筑面积22365.05平方米、产品展馆建筑面积3070.66平方米、创业培训中心建筑面积7133.93平方米、智能仓储车间建筑面积13246.93平方米,以及场地硬化、围墙、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共330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项目总承包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55,094,615.8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2年09月-2022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8时00分至年2023年1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后30分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一个PDF版本文件))、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aerbingaoda@163.com。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09时30分
7.评标、定标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等在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6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8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51-53965055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上京会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龙路13号310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A座1402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haerbingaoda@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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