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类业务(食堂、公寓综合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乌鲁木齐通信段、乌鲁木齐车辆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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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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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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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综合服务类业务(食堂、公寓综合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乌鲁木齐通信段、乌鲁木齐车辆段
招标编号: TY2022WB-GK181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拟中标人 |
1 | 乌鲁木齐通信段后勤服务业务外包 | 广州馨知心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 | 乌鲁木齐车辆段后勤服务业务外包 | 广州馨知心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6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联系。
3、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联系方式:
电话:0991-7876197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 1月3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函(格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于 年 月 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物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物资),认为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事实依据: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