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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安置房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扬中市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安置房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24
项目概况
 扬中市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安置房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应在 江苏隆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协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182-YZLX-D2022-0017 
(2)项目名称:扬中市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安置房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人民币6262.8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6262.8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房屋拆迁共需组织供被拆迁人选择的备选房源约需59套。109㎡至163㎡范围内。原则上提供的房源必须相对集中,以整栋或者整单元分布为主。实际采购房源根据被拆迁人安置房源选定情况按实结算,多余房源仍退回开发企业。具体详见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选定房源在交付给被拆迁人时,于三个月内协助被拆迁人办理好不动产登记证书。
(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扬中市《关于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和补偿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对扬中市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安置房采购项目的安置房进行征集保障房源供应商,根据会议纪要内容,经拆迁主体与拆迁户所达成的一致意见,采用在原扬子新村地域开发的九里香畔小区作为安置房,并通过扬中市土地储备中心调研,扬中市三茅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政府要求的安置房的供应商仅有九里香畔小区的开发商镇江新城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家,因此来源具有唯一性。
2、根据扬中市《关于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和补偿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对扬中市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安置房采购项目的安置房进行征集保障房源供应商。考虑到项目时间紧迫,安置任务重,通过对扬中市三茅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发商调研和成本核算,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安置房采购项目的安置房采购由九里香畔小区的开发商镇江新城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具有不可替代性。
3、根据扬中市《关于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和补偿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对扬中市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安置房采购项目的安置房进行征集保障房源供应商。该项目为我市重点民生工程,由于安置任务重且安置户数多,从技术标准、节约资金、建设周期、后期安置的示范效果等多项因素综合考虑,扬子新村二期旧城改建安置房采购由九里香畔小区的开发商镇江新城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名称:镇江新城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扬子西路239号
三、获取协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下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隆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705289988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3.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隆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2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56930590@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莲
联系电话:18705289988
注: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协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9时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地点:投标、开标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六、报价说明
6.1供应商应按报价须知中要求进行统购商品房报价(单价)。
6.2统购报价应包括购房款、服务费、配套费、质保期内年维护费、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供应商需详细填列项目分项报价明细清单。
6.3报价文件和资质文件须密封,一式三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其中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清单各一份,单独密封盖章。
七、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报价一览表;
7.2项目分项明细报价清单;
7.3需求响应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拟提供用于安置房源的清单(含所在小区总平面图、栋号、单元号、层次、建筑面积、户型图);拟投房源证明材料:发改委批文、环评报告、国土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质监手续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7.4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7.5资格证明文件(如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⑤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复印件)
7.6附件(如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相关业绩(1份以上同类项目合同)和荣誉(各类证书或相关获奖材料)
②售后服务人员(含维修、物业等方面)的联系方式
7.7报价人廉政承诺
八、评定方法和成交原则
8.1由代理机构组成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代表(统购商品房工作组)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
8.2方法:采购小组根据货物的价格、售后服务等事项,经过充分商谈达成一致意见。
8.3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均达到采购人要求且报价合理的为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九、签订合同
9.1按成交原则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发放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按通知书指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人报价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9.2合同具体条款见合同样本。
十、疫情期间特别说明
1、凡参与项目现场协商的人员请按照相关要求事先填写《开标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并带至开标现场(一式一份,无需装订至响应文件)
2、凡参与项目现场协商的人员,原则上供应商单位不超过1人,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各省地区风险等级划分以及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疫情防控要求,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凡参与现场的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及行程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入扬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十一、项目信息:
11.1采购单位:扬中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26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隆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同心路388号汇锦新城三期20幢102室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隆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供应商信息表.doc
开标承诺书.docx
安置房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PDF
专家人员论证意见表.jpg
安置房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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