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南山湖步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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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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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贵州臻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普安县南山湖步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01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3202200044V001001
标段(包)名称:普安县南山湖步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贵州臻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01-06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公 示 期: 2023-01-07至2023-01-1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普安县水务局
投诉电话: 0859-7232026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3202200044V001001
标段(包)名称:普安县南山湖步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贵州臻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01-06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翼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总 分: | 86.75 | 报价: | 1.设计部分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2.施工部分报价:5656748.03元。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张海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6151735859(贵安) |
工 期(天): | 90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勤谨建设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6.33 | 报价: | 1.设计部分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2.施工部分报价:5659001.33元。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魏红宾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01785203 |
工 期(天): | 90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3.62 | 报价: | 1.设计部分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2.施工部分报价:5660327.80元。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张明刚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9151627184 |
工 期(天): | 90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公 示 期: 2023-01-07至2023-01-1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普安县水务局
投诉电话: 0859-72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