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软装配套(配套家具及标识系统)项目--配套家具部分标后更正公告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软装配套(配套家具及标识系统)项目--配套家具部分标后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ZB-GK-2022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软装配套(配套家具及标识系统)项目--配套家具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第六点:“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0%。3、计算出的金额*0.7为最终的代理费金额。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35050168814100000332”
现更正为: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0%。3、计算出的金额*0.7为最终的代理费金额。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帐 号:35050168610700001405”
其余与原公告一致。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景泰街东方商住城16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0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