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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RF-2023-00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04.031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相关安全防护产品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等保测评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一标段(整改添加设备); (002)长春市
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二标段(测评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一标段(整改添加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
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还须具备网
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证明材料(本年度依法免税或依法尚未达到纳税标准的,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
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002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二标段(测评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项目
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还须具备网络安
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证明材料(本年度依法免税或依法尚未达到纳税标准的,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
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
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1441772148@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
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
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
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
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长春市综合金融
服务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升级项目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
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
2.2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合同履行期限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一标段(整改添加设备)JLRF-2023-008-1
相关安
全防护产品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940310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二标段(测评服务)JLRF-2023-008-2
等保测评服
务100000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2.3 交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111号。
2.4质量标准:使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外提供服务符合《网络安全法》及其它国家现
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对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的要求。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
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还须具备网络安全等
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证明材料(本年度依法免税或依法尚未达到纳税标准的,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
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
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
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
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
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
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
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
递交投标文件的,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
采取直播方式开标,网上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3
日至2023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
1441772148@qq.com 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
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
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
“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
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标段800元,二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2月10日13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砦勇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上少口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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