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五指耙水库59号物业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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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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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5个监管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0〕26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受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就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五指耙水库59号物业租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欢迎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 BACG2023177998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五指耙水库59号物业租赁项目 | |
出租方 | 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公司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3年1月11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1月20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况 | (一)租赁物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大田洋五指耙水库59号,其中物业面积为2070m²,空地面积25530 m²,物业的楼层层高及楼面承载能力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租赁物所在地块属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物业及空地的使用范围受限于生态控制线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具体用途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审批为准。其中空地要求不能硬底化,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并需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审批方可使用。 (三)租赁物处于空置状态,租赁区域内物业的消防及水电设施需要承租方自行检测、修缮,确保符合安全使用条件; (四)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以现状交付,实际交付时间以出租方确认时间为准; (五)租赁物属于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物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建筑未办理产权证明,但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意向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计算租金面积 | 27600㎡(物业面积2070m²、空地面积25530m²) | |
出租用途 | 地块属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物业及空地的使用范围受限于生态控制线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具体用途以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审批为准。 | |
租金底价 | 物业租金单价为人民币20元/平方米/月,空地租金单价1.60元/平方米/月,合计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 82,248 元/月 | |
物业管理费 | 无 | |
租金的递增 | 每满三年递增10%的租金,即合同期第四年和第七年开始,在其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
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之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交纳当月租金。 | |
租赁保证金 | 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两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 |
出租期限 | 8年,从2023年2月1日至2031年1月31日止 | |
免租期 |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
物业产权状况 | 租赁物属于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 空置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交易 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交易 |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次数不超过1周期。延长公告期满后,仍未征集到3家(含)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可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或向辖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交易方式。 | |
资格 要求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并承诺遵守深圳市环保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相关规定。 |
报名 须知 | 报名方式及要求 |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前携报名资料,于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208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由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承租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意向承租方符合领取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意向承租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审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3、现场报名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后续的评标。 |
报名所需资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amr.sz.gov.cn/查询的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印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需体现打印时间);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向交易机构领取); (6)承诺函(向交易机构领取)。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满前交纳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交易保证金(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月20日17:30。 |
处置方式 | 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
账户信息 |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户 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33286608 | |
违约情形 | 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串通应答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 (4)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 |
履约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需对处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的租赁物使用范围有充分的了解,并自行对租赁物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 面积、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向有关部门咨询了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租赁物使用范围和安全、环保要求,自行评估了以租赁物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如因租赁物使用限制或现状条件使承租方而无法使用租赁物,或承租方违规、违法使用租赁物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已查阅出租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并无异议,承诺按时签订合同、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三)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租赁物,承租方在使用物业前应自行检测物业的承载能力及安全状况,在现有条件下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加固、修缮,自行按物业的使用要求及消防安全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并取得物业用途、消防安全、经营等方面的证照和批文,确保物业符合安全、合法使用条件,确保在安全承载范围内使用物业,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承租方全面负责租赁物使用期间的修缮、安全隐患排除以及消防、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五)承租方使用、修缮、整改租赁物应严格遵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相关规定,向有关职能部门报请审批,严禁未经报批的改建、扩建行为; (六)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应符合政府环保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过程中的排水、排污、排气、噪音等必须符合深圳市环保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标准,如有违反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七)在租赁期内如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更新、利益统筹或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职能部门要求禁止出租、禁止使用租赁物业的,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补偿责任; (八)确认承租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九)管理助理聘请:承租方须聘请1名出租方推荐的人员作为管理助理,并负责支付每名厂务助理工资不低于人民币4000 元/月; (十)租赁期满,如承租方需要续租的,需按《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宝安区相关集体物业出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进行; (十一)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迫使我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的固定资产(包括承租方投入变压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门窗、装修装饰等附属设施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
交易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208室(区财政局对面) | |
联系人 | 谢经理 15889776623;刘经理13750065091;黄经理27758835 | |
网站及媒体发布 | 本项目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意向承租方有义务在投标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下网站,在以下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租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承租方: 1.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服务网站http://jtzc.baoan.gov.cn/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s://ba.szggzy.com/jygg/list.html?id=jtqyysjy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5个监管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0〕2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