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二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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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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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项目名称: 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二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提供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2年12月5日15:00新昌县科学技术局举行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二期专家论证会,参加论证会议的有相关领域的专家、采购方代表。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采购方代表关于项目背景和要求的介绍,审阅了相关的文档资料,现场询问了相关情况,专家组经过评审,结论如下:
(1)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应用场景由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二期项目做为公共服务项目,是在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应用场景基础上的软件升级迭代 。
(2)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即“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因此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本项目向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57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1月09日 至 2023年0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新昌县三花路2号科创服务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 任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5- 86621309
传 真:/
地 址: 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pdf
334.6 KB
采购人: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项目名称: 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二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提供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2年12月5日15:00新昌县科学技术局举行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二期专家论证会,参加论证会议的有相关领域的专家、采购方代表。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采购方代表关于项目背景和要求的介绍,审阅了相关的文档资料,现场询问了相关情况,专家组经过评审,结论如下:
(1)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应用场景由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浙里产学研)应用场景二期项目做为公共服务项目,是在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揭榜挂帅”应用场景基础上的软件升级迭代 。
(2)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即“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因此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本项目向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57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1月09日 至 2023年0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新昌县三花路2号科创服务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 任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5- 86621309
传 真:/
地 址: 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pdf
334.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