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长宁县人民医院常用物资配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长宁县人民医院常用物资配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SCYZN202212065(招标文件编号:SCYZN202212065)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人民医院常用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国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江长路内侧尚街2#楼(3-16)
中标(成交)金额:23.77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国煜商贸有限公司      长宁县人民医院常用物资配送服务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向长宁县人民医院常用物资配送服务      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人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5.采购人需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进行商品订购,以保证订单的准确性并以此确保中标人送货的及时性。
6.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正式有效的订单后,应按招标确定的规格、价格、订单上商定的包装数量及送货时间,48小时内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货的,中标人需经采购人同意后协调交货时间。
7.如若中标人所送的产品的包装数量与订单要求的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此货物。
8.退换货条款:要求退换货的产品在使用期和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管有无拆包装都应无条件给采购人进行退换货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金额达到23.8万元或服务时间1年(以先到者为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强、杨洪强、石含波(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海路三段6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寅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翠柏大道江语城12幢2层1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