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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城厢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安溪县城厢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栋10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KDZB2023013
项目名称:安溪县城厢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县城厢卫生院(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县城厢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 询价 采购,现欢迎受邀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采购编号:QZKDZB2023013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城厢卫生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询价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报价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投标人若为供应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23年01月10日起至2023年01月12日截止。
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15: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3日15: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B10层1009(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将公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厢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城厢镇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26293355
电子邮箱:qzkdax2020@163.com                     传    真:0595-22868107
十四、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行: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厢信用社
户  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账号:9070911010010000047540
十五、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9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4.投标人若为供应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0日 至 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栋1009
方式: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栋1009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栋10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厢卫生院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        
联系方式: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95-26293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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