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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江南镇复兴路口至敖江南路段两侧路灯迁改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市政工程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连江县市政工程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K值为12%,发包价为167689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工期要求: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被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3)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及图纸等)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标准收费的7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2-3上午1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公告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 连江县,邮编:3505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莲荷东路5#202 ,邮编: 3505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0591-26135555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     0591-261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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