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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办案中心灾后重建设备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办案中心灾后重建设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GMHT23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办案中心灾后重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近三年内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 记录中存在不良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0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01 月 31 日止,每天 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按照下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拟参加供应商须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将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 gmzbwu@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经审
核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供应商按照邮件内要求进行项目登记。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 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供应商补齐后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已完成 登记的潜在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北段司法局对面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 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北段司法局对面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办案中心灾后重建设备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 件。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 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办案中心灾后重建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GMHT23005
三、项目概况: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办案中心灾后重建设备采购,主要包含审讯摄像机、智能审讯一体桌、LED 高清温湿度显示屏、讯问座椅等;
四、采购范围:采购文件、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 47 万元,最高限价同项目预算金额;
六、交货期:30 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近三年内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 记录中存在不良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0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01 月 31 日止,每天 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按照下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接受。2、本次磋商文件以电子方式获取。
3、拟参加供应商须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 份证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将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
gmzbwu@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4、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供应商按照邮 件内要求进行项目登记。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供应商补齐后在磋 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
5、已完成登记的潜在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 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北段司法局对面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会议 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北段司法局对面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S225(西玛大道)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 72 号国际企业中心 B 座三楼东侧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371—69131088
邮 箱:gmzbwu@qq.com
十四、上述内容如有变化,将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各潜在供应 商应及时关注平台内本项目进展情况。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公安局凤泉分局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 S225(西玛大道)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农业路 72 号国际企业中心 B 座三楼东侧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gmzbwu@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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