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堡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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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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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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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张家口誉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惠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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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1-20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2-09 14:30 |
宁远堡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远堡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费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誉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誉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远堡村宅基地共计 350 户,集体设施有村委会办公楼1处,村民活动中心1处,村民活动景观凉亭1处,集贸市场1处,便民蔬菜种子服务部1处,民兵队部办公平房1处,营业商户共计约 50余户。 2.2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动拆、前期摸底、政策解答、现场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20至2023-01-3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与桥西大街交汇处西邮电大楼院内南楼3楼305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1月 20日至2023年 1月 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河北惠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与桥西大街交汇处西邮电大楼院内南楼3楼305)持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涵盖建筑物拆除服务),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②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1套)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2-09 14: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与桥西大街交汇处西邮电大楼院内南楼3楼301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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