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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发改委、金融局、机关工委大楼强电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镜湖区发改委、金融局、机关工委大楼强电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3AT137050800050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发改委、金融局、机关工委大楼强电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弘跃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西区启航路1688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寒之、张翔、昂自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90%,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业绩:安徽弘跃建设有限公司,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海螺商旅酒店办公区七楼安徽安天利信芜湖分公司710室,联系电话:18130374117,邮箱:abdeng@ahbidding.com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中兴花园15号四楼(田水湾酒店南侧入口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质疑联系方式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投诉联系方式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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