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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由扬州市水利局《关于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水农〔2023〕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近年,广陵区通过县乡河道集中整治,在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提高农村河道灌排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计划在已开展河道疏浚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具体存在问题,以现有水系为基础,按照“集中投入、整片推进,治理一片、成效一片”的基本要求,实施河道水系沟通、疏浚整治、岸坡整治、小型水工建筑物维修改造等工作,增加、改善河网调蓄水量,增强水体流动性,河道行洪、除涝、水资源利用功能得到有效提高,河道生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管护到位”的综合整治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计划实施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综合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级别为5级。
本次整治工程位于头桥镇、沙头镇以及广陵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河道17条,整治长度13.07km,疏浚土方6.53万m3,生态修复5.66万m2,新建人行步道620m,拆建箱涵1座(2.0×1.5m),新建170m穿路管涵(φ1.5m)。
2.2 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的广陵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施工标(合同编号:GLHDSJSTJS-2023-S01)计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头桥镇
大同河:整治长度1430m,生态修复8580m2,新建620m人行步道。
跃进河:整治长度5190m,疏浚土方约1万m3,生态修复41520m2。
(2)沙头镇
北中河:整治长度1370m,疏浚土方约1万m3,生态修复6450m2,新建170m穿路管涵(φ1.5m)。
黄港支河拆建箱涵:拆建箱涵1座(2.0×1.5m)。
(3)经济开发区
徐圩河:整治长度200m,疏浚土方约0.13万m3。
头圩河:整治长度303m,疏浚土方约0.3万m3。
四圩河:整治长度200m,疏浚土方约0.2万m3。
姚湾河:整治长度150m,疏浚土方约0.15万m3。
桥东北侧河:整治长度380m,疏浚土方约0.38万m3。
孔庄北侧河:整治长度400m,疏浚土方约0.5万m3。
董庄河:整治长度300m,疏浚土方约0.3万m3。
强民港:整治长度350m,疏浚土方约0.35万m3。
顾家河:整治长度600m,疏浚土方约0.72万m3。
王庄河:整治长度340m,疏浚土方约0.34万m3。
肖庄河:整治长度360m,疏浚土方约0.36万m3。
谢桥河:整治长度800m,疏浚土方约0.96万m3。
蒋庄河:整治长度700m,疏浚土方约0.84万m3。
2.3 投资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约328.35万元。
2.4 工期要求:75个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2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3年4月3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另计)。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2022年5月27日发布),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0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3年2月10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434729251@ 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8.3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水泥、黄砂、碎石、钢筋及砼等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2分)
1、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冬雨季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置预案合理、应对措施全面,得0.5分。
1.4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8分)
1、河道(坡)清杂整理、疏浚、土方挖填施工方案经济合理、土料选择、弃土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4分。
2、箱涵、管涵等主体建筑物工程施工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得3分。
3、道路各结构层材料采保、运输、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工艺及方案组织全面合理、后期养护组织及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1.5绿化水保施工方案及质量(2分)
1、苗木栽种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1分。
2、草皮(草籽)栽种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1分。
1.6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3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2.1投标报价(70分)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 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3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0.6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5分)
3.1项目经理素质(3分)
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行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15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2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1、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有一个水利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1分。
2.2.4(4)
四、企业信用等级(4分)
4.1企业信用(4分)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2022年5月27日公布);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2.2.4(5)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5.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3、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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