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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碱厂乡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辽宁 城市 葫芦岛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建昌县碱厂乡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单位 建昌县碱厂乡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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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建昌县碱厂乡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1-16 至 2023-01-20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建昌县碱厂乡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昌县碱厂乡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422-00078
项目名称:建昌县碱厂乡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12,552.34
最高限价(元):1,012,552.34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不许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取网上传输和邮寄等形式。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502525355@qq.com),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递交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逾期者将不在受理。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并承诺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昌县碱厂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建昌县碱厂乡本街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0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qc12356789@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0958306300000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513428578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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