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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2023年度游泳馆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2023年度游泳馆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1-11 至 2023-01-18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2023年度游泳馆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2023年度游泳馆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68409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2023年度游泳馆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游泳馆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建筑面积约5000平米。馆内设有50*22米的标准泳道,可满足日常锻炼、教学及各种赛事等使用需求。馆内配备有淋浴设施,淋浴点位134个,更衣箱470个。游泳馆及附属用房的水、电、气、网络、通讯、通风以及加药系统等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并运行良好。
二、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成交供应商负责游泳馆运行管理服务,包括游泳馆经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场馆保洁、游泳课程保障及各种赛事等服务。
(一)游泳馆经营服务
负责游泳馆运营现场管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门票销售、验票、销售数据统计及促销活动策划等相关工作;
(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游泳馆内泳池用水、蓄水水箱、水泵、阀门、管线等循环、加热、消毒、过滤设备运行管理工作。保障馆内用水用电安全。
(三)场馆保洁服务
负责游泳馆内建筑物主体及内部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清运等。
(四)游泳课程保障及各种赛事等服务
成交供应商在做好日常经营服务前提下,按采购人要求保证教学、训练和比赛等活动的顺利完成。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目标
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游泳馆上述范围内各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游泳馆运行服务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二)运行技术标准
按《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制订相关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中对“公共用品、场所和池水”消毒的规定和要求。检测水质的各项指标要满足《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制要求》(GB 37488-2019)中有关要求。
(三)服务时间要求
采购人游泳馆计划开馆时间为每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每天计划运行时段为9时至21时,计划开馆时间可能提前或推迟,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游泳馆运行时段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要求配备人员,服务期内闭馆期间需安排人员值守,每班不少于1人,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馆内设施设备安全(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需要开放浴池,成交供应商需要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每班不少于3人,工作时间9时至20时,具体按采购人需求)。
(四)具体要求
1. 游泳馆经营服务要求
(1)制定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供安全、整洁、有序、卫生的环境。协助采购人制定运营方案,促销活动策划等; 
(2)制定完善入馆流程,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功能,做好标识提示,路线引导; 
(3)安排前台接待人员服务礼貌,耐心周到,做好门票销售(销售收入规采购人所有)、验票等相关工作;
(4)负责游泳者的绝对安全,时刻注意泳池内游泳者的动态,发现溺水者要迅速冷静处理,做好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5)游泳馆开馆前,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办理卫生许可证等材料。
(6)为了更好的提高游泳馆的服务品质,中标供应商需对初学者进行有偿教学和指导。
(7)必须购买泳区公共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
2.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要求
主要负责游泳馆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运行、管理工作(设备维修及更换由采购人负责)及对游泳池的水进行投药消毒处理(药剂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保证水质达标。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巡视检查、运行记录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对游泳池的水进行投药消毒处理(药剂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保证水质达标,定时检测,结果上公示栏,并做好药物投放量化记录。
(3)设备及机房整洁,无杂物、无灰尘,机房环境符合设备管理要求。
(4)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3. 场馆保洁服务要求
主要负责游泳馆内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1)公共区域、消防门、窗台、栏杆、扶手、指示牌、灯箱、垃圾桶、篓、楼梯等日常的清洁,无灰尘、无污渍。
(2)卫生间、天花板、灯饰、风口、门、隔板、无蜘蛛网、灰尘、污渍、锈迹;水池、小便池、厕位、墙面、地面无污渍、污垢、异味、杂物、积水、头发、脚印、垃圾等。
(3)灯饰、更衣箱,淋浴设施等清洁。外墙、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无蜘蛛网、灰尘、污渍、垃圾、灰尘、异味等。
4. 游泳课程保障及各种赛事等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前做好相关活动预案,提前根据活动人员规模增加服务人员数量。
(2)做好出入馆人员管理,保证有序出入,保证泳池内人员安全。
(3)必须在保证学校游泳教学、训练和比赛任务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开展社会有偿经营服务。当发生社会有偿经营服务与采购人游泳教学相矛盾时,必须让位于采购人游泳教学。
四、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设项目经理1人,其余人员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倒班,每班人员要求:救生员8人,前台接待人员2人,设备运行人员2人,保洁员2人。(注:以上人员为泳池运行期间最少运行人员。)
(一)项目经理:1人
1. 岗位要求
(1)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具有较强责任心及敬业精神,良好的沟通能力及业务能力。
(2)截止到开标之日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满六个月(含)以上在职正式员工。以附件一为评审依据。
2. 岗位职责
(1)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项目整体运维方案;
(2)负责设备日常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项目维保人员的考核、调度等管理工作;
(4)负责项目内抢修工作及采购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工作。
(二)其他服务人员
以下为最少人员要求,如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调整或增加人员配置,直至满足需求;
1.救生员:8人
(1)    岗位要求:
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国家级救生员职业资格证。熟练掌握游泳馆救生技巧,具备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2)岗位职责:做好馆内人员管理,遇有紧急情况做好人员救护服从项目经理安排,按要求对游泳馆进行安全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2. 前台接待人员:2人
(1)岗位要求:
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品貌端正。熟悉前台管理和服务知识,掌握接待工作程序,能主动为客人服务,让客人满意,能及时发现接待中出现的问题,灵活处理,有应变能力。
(2)岗位职责:游泳馆运行期间前台值守,门票销售、验票等;
3. 设备运行人员:2人
(1)    岗位要求:
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处理突发电气设施设备故障的能力。具备排查安全隐患的能力。
(2)岗位职责:按时巡检,保证泳池水量充足,水温适宜,水质各项指标满足标准,按要求进行设备运行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保洁员:2人
(1)    岗位要求:
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掌握本岗位的工作程序、标准及要求,掌握各种清洁工具的使用和保养。
(2)岗位职责:做好游泳馆卫生清洁,及设备设施清理等。
运行服务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履约时提供证件要求    每班岗位人数
1    项目经理    整体运行管理    健康证    1人
2    救生员    现场安全巡查、管理,人员救护    健康证、救生职业资格等级证    不少于8人
3    前台接待人员    出入人员管理    健康证    不少于2人
4    设备运行人员    设备运行管理    健康证    不少于2人
5    保洁员    卫生保洁    健康证    不少于2人
以上人员要求是最低要求,根据项目情况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工作人员。如遇工作量较大的工作时,供应商须按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免费增加服务人员。
(三)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前组织人员分批进入项目现场,做好员工培训和相应准备工作,以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2.成交供应商需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服务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偿与安置,与采购人无关。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引起纠纷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均系成交供应商员工,与成交供应商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为职工办理各种保险,自行处理各种劳务纠纷,由此而产生应保未保人员出现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全部承担。出现任何意外伤病、死亡、失业等情况,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4.自行解决餐饮、交通及住宿。
五、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将游泳馆及附属用房转包给第三者(包括与他人合伙经营的);
(2)成交供应商擅自改变游泳馆及附属用房用途或房屋结构的;
(3)成交供应商在承包经营中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4)在服务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果游泳馆内发生溺水事故,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费用以及相关的鉴定及赔偿费用。
(6)成交供应商服务投诉每月达到两次及以上,连续两个月或累计达到三个月投诉超过以上标准的,确因成交供应商管理问题的。 
商务条款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意向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可续签合同。具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指定时间进场服务,实际进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年度游泳馆开业运营期为9.5个月,冬季停业2.5个月,实际停业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    履约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游泳馆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2)付款条件:
① 游泳馆实际运营期按9.5个月测算,采购人每月支付服务费=成交金额/9.5,闭馆期按2.5个月测算,2.5个月闭馆期间不支付服务费。如闭馆期超过2.5个月,超出部分服务费据实结算,包括值守服务费和开放浴池服务费,月值守服务费用为上述采购人每月支付服务费的5%,开放浴池服务费为上述采购人每月支付服务费的10%。
② 采购人按月支付游泳馆运营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下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出上月运行管理服务的付款申请及有效发票后,采购人于15日内支付成交金额/9.5(如遇超过2.5个月闭馆期,按上述标准支付)。
③ 如遇特殊原因付款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15日。
3. 本项目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为游泳馆运行一年的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发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各项杂费等,保险费(必须购买泳区公共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以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4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包括《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及《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制要求》(GB 37488-2019)中有关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服务,中标人与采购人可友好协商解决。
6    其他: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服务。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4、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运行服务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
5、如发现供应商运行服务人员缺岗、无证上岗,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十五的违约金,从该月服务费中扣除。成交供应商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服务期间出现的一切劳务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6、以上问题,如发现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及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意向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可续签合同,具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响应,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响应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供应商仅现场递交备份文件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或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三)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在递交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最后报价提交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gczbgs@126.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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