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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七批设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七批设备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2-09 至 2022-12-16
撰写单位: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杨茜

   (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七批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七批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00-01960
项目名称: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七批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70,000.00
最高限价(元):2,1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便携式超声1台、新生儿监护仪10台、产床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多证合一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3)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1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铁岭市凡河镇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 HLZB2009@163.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7、防疫要求:
(1)供应商需服从采购人安全规定,服从采购人疫情防控规定。
(2)鉴于为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时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或遵循当时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且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参与开标。
(3)因风控地区供应商无法到达开标现场的需开标前2天提供无法现场参与投标活动说明书,承诺认可开标现场活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供应商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规定时间未解密成功,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妇婴医院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3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13201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HLZB2009@163.com
开户行: 工商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9009200072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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