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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民政局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2022-FJHFZX-CS085(招标文件编号:2022-FJHFZX-CS085)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3号
中标(成交)金额:3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本项目是闽清县低保、特困人员补充救助保险服务项目,投保人为闽清县民政局;被保险人为全县低保、特困人员,合计6600人。      (1)报价人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切实遵守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等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成交人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徐美兰、陈嘉元;采购人代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以成交通知书所列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b.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0.8%,按差额累进法计算;代理费不足肆仟元的按肆仟元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c.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开户名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811 130 101 260 052 707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9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其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符合磋商文件关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资格要求,故该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报价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民政局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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