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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2023年抗霾攻坚和水体达标工作第三方专家团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于洪区2023年抗霾攻坚和水体达标工作第三方专家团队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2-07 至 2022-12-14
撰写单位: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苏羽

   (于洪区2023年抗霾攻坚和水体达标工作第三方专家团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2023年抗霾攻坚和水体达标工作第三方专家团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4-00269
项目名称:于洪区2023年抗霾攻坚和水体达标工作第三方专家团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于洪区抗霾攻坚工作和水体达标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研判分析及智慧管控服务。
★一、抗霾攻坚技术咨询服务
1、团队组建
供应商需组建技术服务团队,为于洪区提供大气污染防治抗霾攻坚技术咨询服务;人员配备应满足服务的技术水平和相关工作量要求。
2、环境空气质量分析及考核排名预判
按照市、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及部署,专业对接市蓝天办,为市蓝天办下达任务及点位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并编作各种日常报告、材料并上报,全方位服务于于洪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针对突发污染,基于巡查及情况分析,提交污染过程分析报告,明确污染成因,为下一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技术支持。专业人员24小时关注沈阳市、于洪区抗霾工作群,对接市污染防治办,及时落实市污染防治办工作部署、交办大气查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各责任主体,及时反馈,跟踪整改,提高整改率。对区三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主体,跟踪整改进度。
3、专业巡查
开展以于洪区“2+19”重点攻坚区域(2个市控监测点位和19个PM2.5监控点位)为核心的环境空气质量巡查,重点污染源巡查、扬尘及“散乱污”专项、低矮面源专项、锅炉整改专项等各类专项巡查,尽快解决突发污染问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通过拍照、影像识别等技术手段进行取证,形成常规巡查记录、专项巡查记录、污染物溯源分析报告和各项污染源分布图。
4、电子数据库搭建
形成于洪区点位监测数据展示平台,便于预判于洪区点位污染变化及成因。提供基础数据库,包括松山西路、马三家街道点位数据,并以图表形式,给出每月点位数据变化趋势,用于分析和总结于洪区点位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为后续环境空气治理提供坚实的大数据支撑。
5、搭建“云”管理平台
为于洪区搭建针对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情况、汽修企业、工业企业活性碳更换情况的线上管理平台,通过二维码扫码填写,将设备清洗、耗材更换情况记录,形成动态运维档案,并保存在云端服务器,便于管理人员随时查看,并以表格、PDF等形式导出。
6、多元化溯源
使用具备PM10、PM2.5、SO2、NO2、O3、CO、VOC检测功能的走航车或无人机定期开展污染物走航工作,全面、快速锁定重点污染区域,及时整体掌握区域污染物分布情况,开展污染物精准溯源,便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污染防控提供快速、准确、科学在决策依据。
★二、水体达标项目工作
1、河流水质分析
对水环境问题实时调度智慧分析,根据每月河流断面检测数据,对河流断面污染指标进行分析,并对同一断面与上期数据进行环比分析,明确标示断面水质变化趋势,直观表述水体变化情况,便于问题发现整改,并根据现场巡查情况,判断污染成因,提出管控建议,形成月水质分析报告,为河流水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2、污染源排查调研
对突发问题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排查、调研,分析判研污染源头,并形成调研报告,为污染源管控提供决策依据。
3、专项诊断
依据于洪区河流的实际情况、问题总结、污染源位置、水体污染情况及变化趋势等,对河流水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为于洪区重点河流水体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专业驻场团队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团队,依据工作进程及水体改善程度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市、区水防办要求及部署,配合制作水体达标相关材料,特殊问题分析材料、突发问题、重点问题、重点流域、重点时段解决建议等上报材料。组建专业巡查服务人员采用现场巡查和技术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污染问题溯源,对排水进行精准判别,区分排水类型。对发现问题通过影像识别进行取证,即时交办主责单位,并按时提交周巡查报告。对市三方交办水环境问题及进行跟踪督办,并开展专项复查,针对现场复查情况提出进一步整改建议。
5、调度及汇报制度
即时调度各责任单位,巡查问题发现即通知责任部门,并督促整改及时跟踪反馈,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反复催办,确保整改效率。汇报水体达标完成情况,将于洪区水体改善目标完成情况、排名情况及现存水污染问题等形成汇报材料,对巡查问题总结,并提出下一步重点工作建议。
6、河流问题汇总图
将于洪区河流水体服务期内巡查发现的河流雨水口、排污口、河流水体问题、排污企业等相关信息,汇总标记,形成图件,为河流水体问题快速判断提供依据。
★三、其他工作
完成于洪区政府及于洪生态环境分局交办的其他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四、服务期限及要求
1、于洪区抗霾攻坚及水体达标技术咨询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于洪区环境主管部门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抗霾攻坚及水体达标任务相关工作数量、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处以合同总额5%的扣款。
3、具体要求:
(1)具备对主流数据库、网络技术熟练操作能力,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数据汇总、检索、分析及上传等工作。
(2)驻场办公:必须保证不少于8名工作人员在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驻场办公,3台巡查车辆用于污染源巡查,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全天候保持畅通。
(3)合同签订条件: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最迟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人员、设备、车辆等资源在合同签订日前调配就位,在合同签订当日即可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如若违背,将被视为虚假投标,并承担由此而来一切法律后果。
(4)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范围内工作转包或分包。如遇特殊情况需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5)承诺本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按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安全生产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洪分平台(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于洪分平台(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一楼大厅外出口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号甲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znxmgl@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21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羽、张晓明、甘润之、陈辰、雷冬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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