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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二标段)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二标段)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29 至 2022-12-05
撰写单位: 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凤城市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二标段)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二标段)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82-00089
项目名称:凤城市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二标段)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53,953.10
最高限价(元):7,553,953.1
采购需求:查看
纳入此次服务范围的6个乡镇、2个街道、60个行政村,户籍人口15万人,常住人口10万人,日产垃圾为60吨,需建垃圾压缩中转站6座。每日所生产垃圾经收集、压缩密封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三年一签);项目基本合同周期为3年。若运营期每年考核全部合格,如投标人通过下一合同周期资格评审,方可参与下一合同周期的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三年一签);项目基本合同周期为3年。若运营期每年考核全部合格,如投标人通过下一合同周期资格评审,方可参与下一合同周期的投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1483667359@q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1111655555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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