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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07 至 2022-12-14
撰写单位: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应霄

   (营口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800-043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2023年1月6日9.30
2.评标办法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即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更新采购文件,请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5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报名及投标,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和电子签章等工作。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市第三高级中学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3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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