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调兵山市第五初级中学利用薄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01 至 2022-11-07 | 撰写单位: | 调兵山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调兵山市金融债务办公室) | 撰写人: | 赵庆华 | (调兵山市第五初级中学利用薄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1281-00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调兵山市第五初级中学利用薄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9:00时。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1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4、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5、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限及二次报价时限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及二次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所有参标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方可参与开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调兵山市第五初级中学 地 址: 调兵山市黎明路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调兵山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调兵山市金融债务办公室)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