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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6297202000080
1.项目条件
本项目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县乡公路养护所,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华安县境内,2023年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指定的施工范围等;
(2)发包内容:
2023年度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及县道日常养护工程,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及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指定的施工内容为准;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1)本项目下浮率:
K=5%[单次(项)50万元以下的公路抢修项目工程量按实际结算,结算总价以固定下浮率5%进行计算后作为结算价,计价按照本项目预算审核书中的对应单价,即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预算审核价对应单价×(1-5%)]。;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止;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②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承包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执行。③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候选企业不必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到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在线提交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华安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0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4.3 抽取时间:2023-01-31 14:30;
4.4 抽取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1、进度款支付:(1)华安县境内单次(项)估算50万元(不含)以下公路抢修项目:①按月支付,工程量经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人共同确认且资料齐全,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60%;②累计工程量完成50万元及以上,并经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③余3%为质保金。质保金返还:于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无息返还,缺陷责任期为1年(至2024年12月31日止)。(2)县道日常养护:按可拨付养护资金的70%支付,剩余30%的养护资金作为奖励性养护费,根据月或年终考核情况给予支付。注:养护项目税费由乙方(承包人)负责缴纳,养护经费按季度支付。 2、工程结算:本项目按如下办法进行结算:①单次(项)50万元以下的公路抢修项目工程量按实际结算,结算总价以固定下浮率5%进行计算后作为结算价,计价按照本项目预算审核书中的对应单价,即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预算审核价对应单价×(1-5%),该结算价已经综合考虑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规费、措施费、利润、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②县道日常养护的最终结算价按1000元.公里/月计取(根据实际养护月份及里程进行结算)。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7.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的银行保函须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所需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华安县县乡公路养护所
地    址:
漳州市华安县
邮 编:
3638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0596-735976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  期: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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