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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宁都县竹笮乡新街村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编号:GZXY2023-ND-J005)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宁都县竹笮乡新街村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3-ND-J005
项目名称: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宁都县竹笮乡新街村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4.19323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19323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本项目工期为25个日历天。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4.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9日  至 2023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方式:凭邀请函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及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已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宁都县竹笮乡新街村配套设施工程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投标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开标前提供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投标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账户: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080001860。须在2023年1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否则投标无效。
    ①未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一次性无息退还。
②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一次性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振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竹笮乡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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