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火烧店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中标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留坝县火烧店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 ||
企业名称 | 工期(天) | 投标报价(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留坝县紫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0 | 3699159.8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汉中志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20 | 3704565.6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留坝县中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20 | 3713691.74 |
项目经理姓名 | 祝凯 | 专业及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三级 |
注册证号 | 陕261192129471 | ||
公示时间 | 自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0日 |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 |||
招 标 人:留坝县紫柏云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2023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