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铜陵市体育中心新馆羽毛球场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铜陵市体育中心新馆羽毛球场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TLBS2022015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体育中心新馆羽毛球场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同胜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京东路295号四楼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灯具

品牌(如有):飞利浦

规格型号:模组亮度≥24,000lm或以上; 系统功率180W;系统光效≥120lm/w或以上模组重量≥3.5kg; 模组尺寸D:310mm H:115mm;模组色温≥4000K±200K。

数量:45套

单价:6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畅斌、刘劲松、陈文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分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窗体底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体育中心

地址:铜陵市淮河路中段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市博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绿源大市场20号21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项目需求1.pdf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